4s店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