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小李与小笑2004年春节结婚,2005年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分居两地,2006年小笑买了一价值200万元的别墅,房产证为小笑的,当时也没有就这一别墅约定为谁的财产,2007年...
小李与小笑2004年春节结婚,2005年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分居两地,2006年小笑买了一价值200万元的别墅,房产证为小笑的,当时也没有就这一别墅约定为谁的财产,2007年12月两人准备离婚,清问此价值200万元的别墅所有权,详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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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别墅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参考资料: http://www.szmarriage.com/law/lawa/200507/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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