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将近七年,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这些年的社保吗?
我公司是一家在昆山注册的台资公司,我在这家公司的深圳办事处上班,目前仍在职,从2005年5月入职以来一直到现在将近七年的时候,公司从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帮我购买过社...
我公司是一家在昆山注册的台资公司,我在这家公司的深圳办事处上班,目前仍在职,从2005年5月入职以来一直到现在将近七年的时候,公司从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帮我购买过社保,这次在我强烈要求下,公司老板才同意帮我购买,但是我想知道,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从我入职到现在的这段时间的社保金以及赔付我双倍工资吗?我应该走怎样的程序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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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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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至于双倍工资可以去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只是你工作第二个月起到工作第十二个月间的工资),工作一年后视为单位和你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书面合同,没有双倍工资。同时你可能要考虑换个工作环境了(赔偿金基本上是工作1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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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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