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的护士,去年跟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后,医院以要盖章为由,合同就没再发还给我。今... 20
我是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的护士,去年跟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后,医院以要盖章为由,合同就没再发还给我。今年合同到期,医院要求续签一年,只拟了一张续签合同的纸,当时我也没过多考虑,...
我是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的护士,去年跟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后,医院以要盖章为由,合同就没再发还给我。今年合同到期,医院要求续签一年,只拟了一张续签合同的纸,当时我也没过多考虑,也就签了。然而至今我都没拿到属于我的合同。这样签的合同合法吗?近来,由于个人的原因想跟医院解除劳动关系,记得合同上规定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一个月后才能离开。否则风险抵押金就不能拿回(风险抵押金是工作第二个月后医院从工资里扣除的一千元,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这不是属于违法吗?)。现在急需离开,无法履行合同上的辞职协议。医院以违约为由不发还一千元的风险抵押金以及上个月的工资包括奖金。护士执业证书也不肯给予变更。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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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答
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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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将劳动合同交付给你。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85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四、至于个人要着急离职,这个可以跟单位协商。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85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四、至于个人要着急离职,这个可以跟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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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需提前一个申请是没错的。但是医院收押金和押护士执业证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拿回押金和执业证。至于合同解除的部分,再进行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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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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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抵押金不合法。不过,离职最好提前30天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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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办,,,顶多就是找几个和你有一样想法的人,一起去找,一起去闹,,,,,没太多可行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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