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分析一下这些保险案例

6.贾某于2001年2月投保了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险。当年4月20号,邻居王某家起火使贾某房门及部分家具受损,贾某当天通知了保险公司,后来一直未与保险公司联系,也未向王某索赔... 6.贾某于2001年2月投保了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险。当年4月20号,邻居王某家起火使贾某房门及部分家具受损,贾某当天通知了保险公司,后来一直未与保险公司联系,也未向王某索赔。2003年4月19号贾某向保险公司索赔,而此时邻居王某早已搬家。保险公司认为因贾某一直未向王某求偿,在索赔期限最后一天才向保险人求偿,导致保险人赔付后将超出向王某行使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扣减了保险赔偿金额。贾某起诉到法院。
贾某能胜诉么??为什么?

7.1998年11月,陈某为妻子游某在保险公司投保并签订“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保险金额2万元,交费期20年,从1999年开始缴费,受益人为陈某。此后,陈某在前两期均按期缴费,但在缴第三期时,由于客观原因未按期缴纳保费,造成保险合同失效。2001年7月,经陈某申请,该保险公司同意陈某补缴第三期保费及逾期利息,保险合同当月复效(恢复生效)。
2002年9月,被保险人游某因家庭问题自杀身亡,陈某以此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合同所规定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免责”这一条款予以拒赔。被保险人诉至法院。
问题:陈某能否赢得这场官司,为什么?

10.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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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平安小唐
200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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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根据以上的条款,只要找出过失的责任方就可以了.很明显案例中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而且也做到了如实告知,但是却没有向保险公司索赔,直到造成损失的第三者"搬家",也就是保险公司已经不能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了,这个时候才向保险公司索赔,过失明显在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公司没有通知客户及时索赔的权利).

2.不能赢.保险合同已经规定了,陈某的合同是复效的,也就是"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免责",陈某的妻子自杀属于免责期.

3.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很明显属于第2种,所以保险金应该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
百度网友fa27edb
2007-12-02 · TA获得超过103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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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能,因为贾某一直未向王某求偿

7、不能赢。保险公司以合同所规定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已交足2年,故可以退还其保单现金6价值

10、保险公司应当依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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