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案例分析题
实例: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囚3-死亡补偿的争议梁某原在深圳市某设计院任高级工程师,1994年?月退休,同年9月由该设计院返聘继续工作,她的丈夫还是该设计院的副总工程师。当时...
实例: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囚3-死亡补偿的争议
梁某原在深圳市某设计院任高级工程师,1994年?月退休,同年9月由该设计院返聘继
续工作,她的丈夫还是该设计院的副总工程师。当时她同设计院双方约定,梁某如因工致残、
死亡,按正式员工的待遇处理。当月梁某因公到广州出差,遇车祸死亡。梁某的母亲当时侨居
美国,她的父亲是香港人(1995年10月去世),梁某的兄弟姐妹也很多(约lo多个);梁某有2
个女儿,次女在梁某死亡时已年满18周岁。经该设计院、设计院主管单位某总公司以及死者
的亲属与交通肇事者交涉,肇事者赔偿梁某亲属10.6万元。该设计院及其主管单位共同对梁
某的死亡待遇作出如下处理:第一,让梁某的长女曹某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按退休员工死亡的
保险标准领取抚恤金4338元,丧葬补助费2037元;第二,垫付治丧期间梁某亲属的机票费、治丧费10091.6元;第三,给梁某亲属补助12000元,并扣除已垫付的机票费、治丧费,实付其亲属补助2000元。曹某对此处理不服,1995年11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
第一,粱某的死亡应按因工死亡处理,用人单位应补差(现待遇与因工死亡待遇之差);第二,根据深圳市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梁某的直系亲属包括其父母亲(侨居海外)、子女(最小的次女
已满18周岁)。这些人应享受抚养生活补助费。
仲裁结果:1.该设计院补发申诉人的抚恤金、丧葬费差额11000元,差额一年期利息1000
元;2.该设计院主管单位——某总公司负连带责任;3.驳回申诉人抚养梁某父亲、母亲、次女的申诉请求;4.仲裁费490元,申诉人承担190元,被诉人承担300元。
问题:申诉人的申诉和仲裁机构的裁决是否合理?请用劳动保障的有关理论分析。 展开
梁某原在深圳市某设计院任高级工程师,1994年?月退休,同年9月由该设计院返聘继
续工作,她的丈夫还是该设计院的副总工程师。当时她同设计院双方约定,梁某如因工致残、
死亡,按正式员工的待遇处理。当月梁某因公到广州出差,遇车祸死亡。梁某的母亲当时侨居
美国,她的父亲是香港人(1995年10月去世),梁某的兄弟姐妹也很多(约lo多个);梁某有2
个女儿,次女在梁某死亡时已年满18周岁。经该设计院、设计院主管单位某总公司以及死者
的亲属与交通肇事者交涉,肇事者赔偿梁某亲属10.6万元。该设计院及其主管单位共同对梁
某的死亡待遇作出如下处理:第一,让梁某的长女曹某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按退休员工死亡的
保险标准领取抚恤金4338元,丧葬补助费2037元;第二,垫付治丧期间梁某亲属的机票费、治丧费10091.6元;第三,给梁某亲属补助12000元,并扣除已垫付的机票费、治丧费,实付其亲属补助2000元。曹某对此处理不服,1995年11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
第一,粱某的死亡应按因工死亡处理,用人单位应补差(现待遇与因工死亡待遇之差);第二,根据深圳市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梁某的直系亲属包括其父母亲(侨居海外)、子女(最小的次女
已满18周岁)。这些人应享受抚养生活补助费。
仲裁结果:1.该设计院补发申诉人的抚恤金、丧葬费差额11000元,差额一年期利息1000
元;2.该设计院主管单位——某总公司负连带责任;3.驳回申诉人抚养梁某父亲、母亲、次女的申诉请求;4.仲裁费490元,申诉人承担190元,被诉人承担300元。
问题:申诉人的申诉和仲裁机构的裁决是否合理?请用劳动保障的有关理论分析。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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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当地的人力资源环境如何?为什么?
案例中的当地人力资源环境不是很乐观。因为当地的劳动力虽然廉价但是大部分都是没有技能的,无法直接上岗工作必须经过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这样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以及资金,一些有熟练生产技能的员工都去了发达地区大打工。然而,从外部招聘员工的方面来说,由于当地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生活条件较落后,要招聘到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一定的难度,要留住这些技术管理者更难。其次当地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建公司的必要物资会比较短缺,因此需要进行较大的投资才可能建好纸膜公司。
请分析当地的人力资源环境,指出当地人力资源环境存在哪些优势和问题?应当如何妥善解决?
当地的非技术性劳动力充足且成本很低,对AB公司的基层劳动力来说是很好的优势,只需对其进行基础的岗前培训即可,先培训一批熟练的技工,然后再招聘生手工,让熟练工人带生手工,这样先的培训成本和管理成本可作为长期投资。 但同时,纸模公司还需要中高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当地的劳动力资源中很匮乏,不得不从外地引进此类人员,但是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生活条件问题对招聘此类人员有一定的阻碍。因此,可以从当地的高校提前招聘有相关能力的学生给与强化培训和优厚的待遇并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提前储备中高层管理人才;其次,还可以从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员工中选拔优秀的人员提升为管理人员;此外,也可以从外地招聘相关人员,给与优厚的待遇和薪酬,他们可以教授公司新的管理人员一些必要的管理技能,并使之熟练。
三.你认为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招聘和留住那些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首先,可以运用薪酬激励招聘和保留高级的专业技术员工和管理人员。除了提供直接的可观的薪酬之外还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员工的长期绩效提供长期绩效薪酬,如员工持股和收益分享。精神激励也是必要的,比如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公开表扬等策略。
员工的价值观应与企业的价值观和目标相一致。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互尊、互敬和谐融洽的组织气氛都是保留人员的重要因素。
此外,为那些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也是很重要的措施。如果企业缺少职业生涯规划,许多优秀员工就会感到迷茫,不知道下一步走向哪里。特别是企业不能保证员工终身雇佣,员工必须保持自已的“应聘能力”,一旦员工在企业内部的成长跟不上外部的发展,他们的离职就成为可能。因此,专为特殊员工安排工作并满足其个人要求也是保留员工的必要手段。如果在应聘宣传时就能提出公司为其安排的职业生涯规划,告知员工企业的晋升制度和路线,了解员工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的定位便可以吸引到更多的相关人才来应聘。
最后,给与每个员工平等的工作机会也是极为重要的。如职业培训机会,活动参与机会。不仅能提升职业基础,还可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完善公司内部机制,避免员工流失。
案例中的当地人力资源环境不是很乐观。因为当地的劳动力虽然廉价但是大部分都是没有技能的,无法直接上岗工作必须经过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这样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以及资金,一些有熟练生产技能的员工都去了发达地区大打工。然而,从外部招聘员工的方面来说,由于当地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生活条件较落后,要招聘到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一定的难度,要留住这些技术管理者更难。其次当地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建公司的必要物资会比较短缺,因此需要进行较大的投资才可能建好纸膜公司。
请分析当地的人力资源环境,指出当地人力资源环境存在哪些优势和问题?应当如何妥善解决?
当地的非技术性劳动力充足且成本很低,对AB公司的基层劳动力来说是很好的优势,只需对其进行基础的岗前培训即可,先培训一批熟练的技工,然后再招聘生手工,让熟练工人带生手工,这样先的培训成本和管理成本可作为长期投资。 但同时,纸模公司还需要中高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当地的劳动力资源中很匮乏,不得不从外地引进此类人员,但是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生活条件问题对招聘此类人员有一定的阻碍。因此,可以从当地的高校提前招聘有相关能力的学生给与强化培训和优厚的待遇并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提前储备中高层管理人才;其次,还可以从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员工中选拔优秀的人员提升为管理人员;此外,也可以从外地招聘相关人员,给与优厚的待遇和薪酬,他们可以教授公司新的管理人员一些必要的管理技能,并使之熟练。
三.你认为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招聘和留住那些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首先,可以运用薪酬激励招聘和保留高级的专业技术员工和管理人员。除了提供直接的可观的薪酬之外还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员工的长期绩效提供长期绩效薪酬,如员工持股和收益分享。精神激励也是必要的,比如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公开表扬等策略。
员工的价值观应与企业的价值观和目标相一致。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互尊、互敬和谐融洽的组织气氛都是保留人员的重要因素。
此外,为那些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也是很重要的措施。如果企业缺少职业生涯规划,许多优秀员工就会感到迷茫,不知道下一步走向哪里。特别是企业不能保证员工终身雇佣,员工必须保持自已的“应聘能力”,一旦员工在企业内部的成长跟不上外部的发展,他们的离职就成为可能。因此,专为特殊员工安排工作并满足其个人要求也是保留员工的必要手段。如果在应聘宣传时就能提出公司为其安排的职业生涯规划,告知员工企业的晋升制度和路线,了解员工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的定位便可以吸引到更多的相关人才来应聘。
最后,给与每个员工平等的工作机会也是极为重要的。如职业培训机会,活动参与机会。不仅能提升职业基础,还可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完善公司内部机制,避免员工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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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要点:
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
所用理论恰当,案例分析清楚者,可给15分;评卷者可参考标
1.粱某的死亡是否应按因工死亡的待遇处理
2.梁某的抚养生活补助费应如何认定。
关于焦点一,根据梁某与设计院之间的事先约定,应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关于焦点二,设计院提出:第一,梁某的父亲是香港人,母亲侨居美国,次女在梁某死亡时已年满18周岁,不属抚养范围;第二,梁某的兄弟姐妹很多(有10多个),梁某的丈夫在设计院任副总工程师,有固定收入,因此对梁某其直系亲属的抚养责任应予认定。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梁父于1995年10月去世,曹某提出供养请求时,其法定代理已终止;梁母侨居美国没有直接参与申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委托人代理诉讼应在其所在国公证机关办理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后方才有效,即须补办手续才能受理曹某的代理诉讼。梁某的次女已超出国家规定的抚养年龄,不属于抚养范围。
答案来自: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小教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试题
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
所用理论恰当,案例分析清楚者,可给15分;评卷者可参考标
1.粱某的死亡是否应按因工死亡的待遇处理
2.梁某的抚养生活补助费应如何认定。
关于焦点一,根据梁某与设计院之间的事先约定,应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关于焦点二,设计院提出:第一,梁某的父亲是香港人,母亲侨居美国,次女在梁某死亡时已年满18周岁,不属抚养范围;第二,梁某的兄弟姐妹很多(有10多个),梁某的丈夫在设计院任副总工程师,有固定收入,因此对梁某其直系亲属的抚养责任应予认定。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梁父于1995年10月去世,曹某提出供养请求时,其法定代理已终止;梁母侨居美国没有直接参与申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委托人代理诉讼应在其所在国公证机关办理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后方才有效,即须补办手续才能受理曹某的代理诉讼。梁某的次女已超出国家规定的抚养年龄,不属于抚养范围。
答案来自: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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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1.梁某的死亡是否应按因工死亡的待遇处理;2.梁某的抚养生活补助费应如何认定。关于焦点一,根据梁某与设计院之间的事先约定,应享受因工死亡待遇。关于焦点二,设计院提出:第一,梁某的父亲是香港人,母亲侨居美国,次女在梁某死亡时已年满18周岁,不属抚养范围;第二,梁某的兄弟姐妹很多(有10多个),梁某的丈夫在设计院任副总工程师,有固定收入,因此对梁某其直系亲属的抚养责任应予认定。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梁父于1995年10月去世,曹某提出供养请求时,其法定代理已终止;梁母侨居美国没有直接参与申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委托人代理诉讼应在所在国公证机关办理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方才有效,即须补办手续才能受理曹某的代理诉讼。梁某的次女已超出国家规定的抚养年龄,不属于扶养范围。
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1.梁某的死亡是否应按因工死亡的待遇处理;2.梁某的抚养生活补助费应如何认定。关于焦点一,根据梁某与设计院之间的事先约定,应享受因工死亡待遇。关于焦点二,设计院提出:第一,梁某的父亲是香港人,母亲侨居美国,次女在梁某死亡时已年满18周岁,不属抚养范围;第二,梁某的兄弟姐妹很多(有10多个),梁某的丈夫在设计院任副总工程师,有固定收入,因此对梁某其直系亲属的抚养责任应予认定。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梁父于1995年10月去世,曹某提出供养请求时,其法定代理已终止;梁母侨居美国没有直接参与申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委托人代理诉讼应在所在国公证机关办理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方才有效,即须补办手续才能受理曹某的代理诉讼。梁某的次女已超出国家规定的抚养年龄,不属于扶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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