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如何与德国男结婚?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婚后要去德国的话对德语有何要求?在中国注册是不是更方便?
如果在中国注册结婚,婚后可否申请家庭团聚签过去?不知道这个家庭团聚签具体可以在那边生活多久?能不能在那边工作?希望有经验的朋友能帮我解答,谢谢...
如果在中国注册结婚,婚后可否申请家庭团聚签过去?不知道这个家庭团聚签具体可以在那边生活多久?能不能在那边工作?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能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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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注册更方便,男女双方仅需要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书办理也很快。证书需要在涉外公证办理翻译(英文或者德文一个文种就可以了)和公证,然后省外办中方认证和德国领馆使馆德方认证,就可以在德国以及欧盟全世界使用,永久有效。
婚后可以立刻申请家庭团聚,但是近几年加了德语要求,不过是比较浅显的德语A1,3年的家庭团聚签证时间内过B1,可以拿长期居留,拿到长期居留后,可以申请更换国籍。不过,在中国生活的中德夫妇也很多,在中国生活,同等经济条件会有更高的生活质量。
在中国结婚: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项所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登记的有关法律条款。
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在德国结婚:
可以申请德国结婚签证,如果你德语不过关,没有A1证书,去德国结婚的结婚签证免谈。
这里转贴已经在德国的留学生总结贴:中国人和德国人 在德国Standesamt的领证手续
先到当地的Standesamt询问登记需要用到的资料,我们这里需要的是:
1)单身证明
这个我是在法兰克福大使馆开的,去使馆之前,需要先在当地Rathaus开一个Aufenthaltsbescheinigung,跟办事人员说用来结婚的他们就知道的,需要费用7,5欧。拿到这个证明之后一个月之内必须去使馆,否则该证明无效。带着证明到使馆去填了两张表,就可以拿到单身证明了,法兰克福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可以过一周之后自己或者委托人去取,这个费用是15欧,也可以办加急,当天取,这个费用是45欧。这个证明的有效期是六个月,是中文的,需要找一个专门的机构翻译(standesamt会有一个liste), 我在上面找了一个,把原件用挂号信寄过去的,费用好像是20欧的样子,具体忘记了。。。
2) 出生证明
这个是我爸妈在国内帮我办的,当地的公证处就能开这个出生公证件的,只要出示户口本就可以了。有些mm说,一定要委托书国内的公证处才能办,我家那儿的公证处没有要求出示委托书也帮我们办了。
3)国内户口本公证件
这个同2,拿到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然后和出生证明一起,请公证处翻译成德语。
2,3办好之后,要进行双认证,我爸妈是委托中国旅行社签证处代办的,直接把公证件和翻译件寄到代办处然后汇款,他们就会把一切办好然后回邮的,拿回来之后,发现他们先交到中国外交部认证了,然后再交到德国大使馆认证了。这个手续大概办了2周左右。
一切材料办齐之后,就可以去standesamt交了,他们会把材料收好,我们需要在那再填几张表格,然后就等着standesamt把收集好的所有材料表格交到高等法院,接着就等法院的通知了,材料都合格的话,就能马上约领证的Termin,约登记时间需要大致2周,有夸张的等了好几个月。
记得不久前读到一篇文章,讲述一个再婚的中国女子与一个德国男人在德国登记结婚的曲折经历,当时我还以为只是特殊情况,直到自己亲身经历后,才知道在德国结婚的麻烦。
我和我现在的德国先生是在去年3月份决定结婚的。当我们带上各自的身份证件和出生证明到婚姻登记处领了一个结婚咨询的号码后,就开始了为期4个月的漫长等待。
结婚文件列清单
第一次咨询之后,从婚姻登记处回工作单位的路上,我们都沉默着,谁也不愿先开口。最后,还是我说:“把要求的文件列成一个清单吧。”于是,就有了出生证明、学历证明、我的第一次婚姻的结婚证明、离婚证明、目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等等一系列文件清单。
以上关于我的文件,必须首先经过中国公证机构公证,再经中国外交部确认,最后由德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后再邮寄到德国,由在德国注册的翻译公司译成德语(虽然文件在中国公证处已被译成德语了)后再递交给婚姻登记处。但最终能否结婚不是由婚姻登记处说了算,所有文件都得送州最高法院由法院决定。
离婚文件的中德差异
有过离婚经历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办理离婚协议时只有一纸由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但德国的婚姻登记处却认为这份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3个月之后出具的所谓正式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打电话回北京询问中国的法院是否有一份这样的正式文本时,得到的答案是没有。让人心烦的还不只这些,德国婚姻登记处还要求我提供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离婚文件。但在中国,这份文件只能留在法院的档案中,我根本没办法拿到手。在多次与德国婚姻登记处解释和协商后,他们勉强接受了那份协议书。但可笑的是,德国婚姻登记处竟要求对我的第一次婚姻进行公证。对此,中国的公证机构来了一句:“婚都离了,还公证什么呀!”
吓得不敢拆信了
在德国,如果结婚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把学历写进婚姻证书中。考虑到这是关乎自己脸面的事,因此,我决定把自己的最高教育头衔——澳大利亚工商管理硕士写进婚姻证书中。可经过咨询后才知道,写进婚姻证书中的所有学位必须经德国巴伐利亚州文化部认证才可以。于是,我打电话到巴州文化部,对方讲得很简单:把公证过的毕业证书邮寄过来就行了。我心中大喜,感慨像这样的政府部门在德国简直太少了,可我高兴得还是太早了。
证书寄出3周后,州文化部来了一封信,要求再邮寄一些补充材料,如个人简历,中学、大学的成绩单以及毕业证书,还有一份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我把所有的一切寄出后,就再也没有了音信。一直到我已完婚两个月后,文化部又来了一封信,要求再补一份工商管理硕士的成绩单,因为先前寄的那份成绩单的文头上有“在读确认”的字样,而不是要求的“成绩单”字样!已经被各种繁琐的手续弄得筋疲力尽的我此时再也顾不得什么脸面问题了,为了不再受累,这封信被锁进了抽屉。
2001年6月初的一天,我们终于收到经过公证、确认、认证后的一系列文件,但这些文件早由当初的十来页变成厚厚的一大本了。7月的一天,我正在出差,先生收到一份寄自婚姻登记处的厚厚的信。因为婚姻登记处有言在先,州最高法院的审批需要三至四周时间,因此这封信其实是通知我们可以结婚的,却被先生当成是一封要求再补交什么文件的通知。本来很喜欢看信的先生几次把信拿过来,又放在一边,就是不敢拆开。看来,他实在是被索取证明的信吓怕了。经过长时间的折腾,我们终于结婚了。
在经历了如此多的曲折后,我们再也不愿承受任何压力了。所以对那些想到德国结婚的人,我的忠告是:不要在德国结婚,到同是欧盟国家的丹麦去!丹麦政府会让你非常便捷地在三天内把婚结成,而这婚姻是百分之百地被德国政府承认的。
婚后可以立刻申请家庭团聚,但是近几年加了德语要求,不过是比较浅显的德语A1,3年的家庭团聚签证时间内过B1,可以拿长期居留,拿到长期居留后,可以申请更换国籍。不过,在中国生活的中德夫妇也很多,在中国生活,同等经济条件会有更高的生活质量。
在中国结婚: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项所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登记的有关法律条款。
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在德国结婚:
可以申请德国结婚签证,如果你德语不过关,没有A1证书,去德国结婚的结婚签证免谈。
这里转贴已经在德国的留学生总结贴:中国人和德国人 在德国Standesamt的领证手续
先到当地的Standesamt询问登记需要用到的资料,我们这里需要的是:
1)单身证明
这个我是在法兰克福大使馆开的,去使馆之前,需要先在当地Rathaus开一个Aufenthaltsbescheinigung,跟办事人员说用来结婚的他们就知道的,需要费用7,5欧。拿到这个证明之后一个月之内必须去使馆,否则该证明无效。带着证明到使馆去填了两张表,就可以拿到单身证明了,法兰克福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可以过一周之后自己或者委托人去取,这个费用是15欧,也可以办加急,当天取,这个费用是45欧。这个证明的有效期是六个月,是中文的,需要找一个专门的机构翻译(standesamt会有一个liste), 我在上面找了一个,把原件用挂号信寄过去的,费用好像是20欧的样子,具体忘记了。。。
2) 出生证明
这个是我爸妈在国内帮我办的,当地的公证处就能开这个出生公证件的,只要出示户口本就可以了。有些mm说,一定要委托书国内的公证处才能办,我家那儿的公证处没有要求出示委托书也帮我们办了。
3)国内户口本公证件
这个同2,拿到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然后和出生证明一起,请公证处翻译成德语。
2,3办好之后,要进行双认证,我爸妈是委托中国旅行社签证处代办的,直接把公证件和翻译件寄到代办处然后汇款,他们就会把一切办好然后回邮的,拿回来之后,发现他们先交到中国外交部认证了,然后再交到德国大使馆认证了。这个手续大概办了2周左右。
一切材料办齐之后,就可以去standesamt交了,他们会把材料收好,我们需要在那再填几张表格,然后就等着standesamt把收集好的所有材料表格交到高等法院,接着就等法院的通知了,材料都合格的话,就能马上约领证的Termin,约登记时间需要大致2周,有夸张的等了好几个月。
记得不久前读到一篇文章,讲述一个再婚的中国女子与一个德国男人在德国登记结婚的曲折经历,当时我还以为只是特殊情况,直到自己亲身经历后,才知道在德国结婚的麻烦。
我和我现在的德国先生是在去年3月份决定结婚的。当我们带上各自的身份证件和出生证明到婚姻登记处领了一个结婚咨询的号码后,就开始了为期4个月的漫长等待。
结婚文件列清单
第一次咨询之后,从婚姻登记处回工作单位的路上,我们都沉默着,谁也不愿先开口。最后,还是我说:“把要求的文件列成一个清单吧。”于是,就有了出生证明、学历证明、我的第一次婚姻的结婚证明、离婚证明、目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等等一系列文件清单。
以上关于我的文件,必须首先经过中国公证机构公证,再经中国外交部确认,最后由德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后再邮寄到德国,由在德国注册的翻译公司译成德语(虽然文件在中国公证处已被译成德语了)后再递交给婚姻登记处。但最终能否结婚不是由婚姻登记处说了算,所有文件都得送州最高法院由法院决定。
离婚文件的中德差异
有过离婚经历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办理离婚协议时只有一纸由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但德国的婚姻登记处却认为这份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3个月之后出具的所谓正式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打电话回北京询问中国的法院是否有一份这样的正式文本时,得到的答案是没有。让人心烦的还不只这些,德国婚姻登记处还要求我提供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离婚文件。但在中国,这份文件只能留在法院的档案中,我根本没办法拿到手。在多次与德国婚姻登记处解释和协商后,他们勉强接受了那份协议书。但可笑的是,德国婚姻登记处竟要求对我的第一次婚姻进行公证。对此,中国的公证机构来了一句:“婚都离了,还公证什么呀!”
吓得不敢拆信了
在德国,如果结婚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把学历写进婚姻证书中。考虑到这是关乎自己脸面的事,因此,我决定把自己的最高教育头衔——澳大利亚工商管理硕士写进婚姻证书中。可经过咨询后才知道,写进婚姻证书中的所有学位必须经德国巴伐利亚州文化部认证才可以。于是,我打电话到巴州文化部,对方讲得很简单:把公证过的毕业证书邮寄过来就行了。我心中大喜,感慨像这样的政府部门在德国简直太少了,可我高兴得还是太早了。
证书寄出3周后,州文化部来了一封信,要求再邮寄一些补充材料,如个人简历,中学、大学的成绩单以及毕业证书,还有一份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我把所有的一切寄出后,就再也没有了音信。一直到我已完婚两个月后,文化部又来了一封信,要求再补一份工商管理硕士的成绩单,因为先前寄的那份成绩单的文头上有“在读确认”的字样,而不是要求的“成绩单”字样!已经被各种繁琐的手续弄得筋疲力尽的我此时再也顾不得什么脸面问题了,为了不再受累,这封信被锁进了抽屉。
2001年6月初的一天,我们终于收到经过公证、确认、认证后的一系列文件,但这些文件早由当初的十来页变成厚厚的一大本了。7月的一天,我正在出差,先生收到一份寄自婚姻登记处的厚厚的信。因为婚姻登记处有言在先,州最高法院的审批需要三至四周时间,因此这封信其实是通知我们可以结婚的,却被先生当成是一封要求再补交什么文件的通知。本来很喜欢看信的先生几次把信拿过来,又放在一边,就是不敢拆开。看来,他实在是被索取证明的信吓怕了。经过长时间的折腾,我们终于结婚了。
在经历了如此多的曲折后,我们再也不愿承受任何压力了。所以对那些想到德国结婚的人,我的忠告是:不要在德国结婚,到同是欧盟国家的丹麦去!丹麦政府会让你非常便捷地在三天内把婚结成,而这婚姻是百分之百地被德国政府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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