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有关合同法案例分析题,谢谢
乐进机械公司的销售人员王某为了工作便利,经常随身携带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书。王某使用该合同书与斯卡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XXX”牌机床作价450万元,...
乐进机械公司的销售人员王某为了工作便利,经常随身携带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书。王某使用该合同书与斯卡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X X X”牌机床作价450万元,乐进机械公司于9月25日前交货,斯卡公司在交货后15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乐进公司发现斯卡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斯卡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斯卡公司提供担保,斯卡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乐进公司发现斯卡公司的多家销售商已经频频向斯卡公司要账,于是提出解除合同。斯卡公司表示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乐进机械公司又表示,王某由于有收受回扣的行为,公司早巳经将其开除。王某与斯卡公司签订的此项合同公司并不负担法律责任,因而主张合同不存在。斯卡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存在王某被开除的事实。
1.乐进公司与斯卡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
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乐进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乐进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展开
1.乐进公司与斯卡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
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乐进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乐进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展开
若以下回答无法解决问题,邀请你更新回答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1、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乐进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因为对方经营状况恶化,且拒绝提供担保,这在法律上属于不安抗辩权。
3、乐进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乐进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因为对方经营状况恶化,且拒绝提供担保,这在法律上属于不安抗辩权。
3、乐进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2-05-16
展开全部
个人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79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