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10日,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税款为34000元,支付铁路部门运费10000元,其中运费8000元,建设基金1000元,保管费...
(1)2月10日,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税款为34000元,支付铁路部门运费10000元,其中运费8000元,建设基金1000元,保管费500元,货款及运费已经付清。
(2)2月15日,接受某单位投资转让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税额17000元。
(3)2月2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价款1600000元,合同规定,分三次等额收取货款及税款,代垫铁路运费8000元(发票开给购货方,并交给购货方),货物已经发出,按合同规定本月收到第一期货款、税款及全部运费,存入银行。
(4)2月25日,对外捐赠产品一批,成本4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5万元,货物已经发出。
(5)2月26日,损失产品一批,成本2万元,不含税售价3万元,该产品中使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占产品成本的比例为70%,综合税金扣除率为17%。
(6)2月27日,把自产产品用于维修厂房,该产品成本为8万元,同类产品同期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取得发票当月均已通过认证) 展开
(2)2月15日,接受某单位投资转让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税额17000元。
(3)2月2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价款1600000元,合同规定,分三次等额收取货款及税款,代垫铁路运费8000元(发票开给购货方,并交给购货方),货物已经发出,按合同规定本月收到第一期货款、税款及全部运费,存入银行。
(4)2月25日,对外捐赠产品一批,成本4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5万元,货物已经发出。
(5)2月26日,损失产品一批,成本2万元,不含税售价3万元,该产品中使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占产品成本的比例为70%,综合税金扣除率为17%。
(6)2月27日,把自产产品用于维修厂房,该产品成本为8万元,同类产品同期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取得发票当月均已通过认证) 展开
1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16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