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成绩学分绩点是什么意思?
1、定义:大学成绩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2、计算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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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它充分反映了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而不包括绩点的学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许多高校引入绩点制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使课程学分与绩点相结合,成为课程学分绩点,通过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习质量。
2、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平均学分绩点
绩点是期末总评成绩所对应的标准。也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绩点在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时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一般要求平均绩点达到2.8以上才能参与研究生的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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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大学里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要求后才能毕业。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课程与学分,还可以提前毕业。学分制是一种更加灵活的弹性学制,为学生在校期间创造了更多的灵活性,包括在一段时间内申请休学、创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提前毕业以及辅修、攻读其他专业和学位。
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将在北大全面实行,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自2002级学生起,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
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制度。通过学分可以评判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
知识的广度,学生获得的学分越多,说明学生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在某些大学中,学分也变成了评
价学生优秀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
绩点: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
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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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的作用:
1、评定奖学金:在绝大多数大学,绩点是评定奖学金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往往只有绩点排名前几
位才可以获得奖学金。
2、保送研究生:绩点在本科生申请保研时的综合成绩中占主导地位,尽管它还包括科研加分、综合
素质分等等,但绩点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出国留学:在申请留学时,GPA也就是绩点是首要条件,国外许多学校都有最低GPA的要求,而
且学校越好要求越高。
4、修读第二专业:一般只有第一专业的平均绩点达到一定分数,学校才会允许修读第二专业,而这
一要求各个学校不同,
5、毕业需要: 大多数学校一般也会对绩点有一个最低的要求,低于要求则不发学位证。
参考资料:
1、定义:大学成绩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2、计算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3、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 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 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 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 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 E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9(B)。 以上五项成绩GPA为: 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在具体运用中,美国大学经常采用总平均绩点与最后两年平均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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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1、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它充分反映了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而不包括绩点的学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许多高校引入绩点制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使课程学分与绩点相结合,成为课程学分绩点,通过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习质量。
2、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
3、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平均学分绩点
成绩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绩点的计算,是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可以作为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之一。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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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制度。
大学里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要求后才能毕业。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课程与学分,还可以提前毕业。
学分制是一种更加灵活的弹性学制,为学生在校期间创造了更多的灵活性,包括在一段时间内申请休学、创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提前毕业以及辅修、攻读其他专业和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均学分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