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3年辞职了一个月又回到了原来单位工作请问这3年算不算工龄?
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是按照员工最后一次进入本公司进行计算的,在员工离职之后再次进入公司,员工以前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是不计入本单位工龄的,但是员工实际工龄是需要计算的。
工龄的计算原则: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扩展资料:
2012年9月,我被A科技公司聘为工程师,双方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14年9月,公司人事科长拿来一份劳动合同,称因公司业务有变化,职工全都并入新成立的B科技公司,我们必须与B科技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新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工资、岗位都没变,我们仍在原处办公。2015年2月,B科技公司与我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当我领取经济补偿金时,B科技公司称因我在本单位工作不足6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只能给我半个月的工资。
请问,在上述两家公司工作的年限应否连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第1款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
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从反映的情况看,用工主体虽然变更为B科技公司,但你的工资、岗位和办公场所都没变,因此符合“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据此,你在两家公司工作期间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工龄为2年零4个月,B公司应当向你支付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司合并工龄可否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计算
2016-10-2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