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
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存在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两者彼此相联,不可分割。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
①矛盾的普遍性
一是指矛盾性质的普遍性即指矛盾的共性。敌我之间的矛盾一般是对抗性的,而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是非对抗的。
二是指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始终存在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②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和矛盾的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第一,矛盾性质的特殊性。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矛盾。
第二,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矛盾分为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等。
第三,矛盾解决方式的特殊性。
一是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例如,资产阶级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
二是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例如,奴隶和奴隶主同时退出历史舞台。
三是矛盾双方相互融合。例如,三大差别在中国发达地区逐步消失。
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①共性与个性是相互区别的。个性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性质。共性是个别事物之间的共同本质。例如,每种水果都有自己的特性,但它们都是水份较多的能吃的植物果实。
②共性和个性是相互依存的。
一方面,共性只能存在于具有个性的具体事物之中。例如,谁也没有见过一般的房子,只有北京的四合院、天津的洋楼等等。
另一方面,具有个性的具体事物同时又蕴涵某种共性。例如,就汉语来说,没有“果(果实)”一词,就没有“苹果”和“芒果”等带有“果”字的名词。
③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变为个性的东西。例如,辽宁的毛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