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区别
华东政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是同一所学校,没有实质区别,只是在不同的时间段叫法不同。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第二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司法部划归上海市管理,并且在2007年3月份,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华东政法学院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代码为10276;同时撤销华东政法学院的建制。
华东政法大学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位于中国上海,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沪港大学联盟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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