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前秦朝官制(从皇帝到县令)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
皇帝下设三个最高官职即:
太尉,【中央掌军事最高官员】
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最高行政长官】
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卫尉:统率卫士守卫宫禁之官。
郎中令:掌宫廷侍卫。
太仆:皇帝车辆,马匹之官。
廷尉:掌刑狱。
典客: 掌管王朝对属国之交往等事务。
奉常:掌宗庙礼仪之官。
宗正: 掌管皇帝亲族或外戚勋贵等有关事务。
少府:皇室管理私财和生活事务的职能机构。
治粟内史:全国财政经济的主管官。
古今对比
卫尉=警卫排 郎中令=保镖
太仆=领导的专车司机 廷尉=最高法院
典客:外交部 奉常=礼宾部
治粟内史=税务部门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郡的行政长官。
郡尉:郡守的佐官,掌全郡军事。
监察史:监察之官。
一、有推荐人才的权力。
二、有兴修水利的权力。
三、在战事紧张的时候,监御史还有统兵作战的权力。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一县之长。
县尉: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