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末考试的时候作弊被抓,但老师没记名字也没看我学生证,会有事吗?
有的,将会在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并签字。
以青岛市为例,依据《青岛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以监考教师的当场认定为准。对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没收作弊物证,并将违纪作弊情节记入考场记录,在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并签字,并责令违纪、作弊考生在试卷和考场记录上签字。
考生拒不签字的,考场记录上应注明“考生拒签”字样,并由至少两位监考教师签字。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考场记录中“考试违纪作弊考生记录”连同物证一并交至考生所在学院教科办(综合办)。
社会变化
考试作弊为什么最近几年会越来越厉害,和社会的变化有关系,发展出了一个考试经济,也就是说很多人通过考试来发财,通过考试来谋取个人的私利,比如说有一些是通过办班、押题,这些还是属于合法范围里的事,有的就做的不正当了,比如说盗窃国家的考试试卷,另外通过作弊等等一些方式谋取个人得好处。
尽管教育部出台了这样一个部门规章,但是部门规章法律效力相对是比较低的,从我们正在期待有更高层次的法律出现,比方说大部分学者正在呼吁要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作弊
有的,将会在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并签字。
以青岛市为例,依据《青岛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以监考教师的当场认定为准。对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没收作弊物证,并将违纪作弊情节记入考场记录,在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并签字,并责令违纪、作弊考生在试卷和考场记录上签字。
考生拒不签字的,考场记录上应注明“考生拒签”字样,并由至少两位监考教师签字。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考场记录中“考试违纪作弊考生记录”连同物证一并交至考生所在学院教科办(综合办)。
扩展资料:
大学考试违规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院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对确认属实的违纪作弊行为及学生的学号予以公示。严重警告、留校查看处分由学院根据本规定相关条款做出处分决定并行文,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由教务处向全校通报;开除学籍处分由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对学生的处分决定由学生所在学院送达学生本人签收,并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大学-青岛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不会给零分,有摄像头吗,不管将来有什么事发生,就不认账,千万别找她,就不认账,理直气壮,又没有证据,以后再有被抓,让她随便怎么说你都行,小抄不能给她,特别是有自己笔迹的,希望你没事,能过关,
小抄我自己拿出考场给扔了,她也没让我把小抄给她。只是催我说快点交卷。没有摄像头的~
那你放一百个心吧,没事的,监考老师都收卷子了,没必要跟你结仇,在给你零分,她也怕黑砖的,先避开他,等成绩下来了在见到他就夸她教学教的好,监考老严格了,拍他马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