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条件
1. 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 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 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不少的医师,是拥有多个执业证书的,且专业类别也不尽相同,那么这类的医师,能否同时注册多个执业范围呢?
通常情况来讲,一名医师即使拥有多个不同方向的执业证书,都只能选择一个证书与方向进行注册,其他的只能搁置。
但自从2018年以来,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全科医生的培养,部分地方也是放开了执业范围,以下两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
增加执业范围的条件
1. 是在县级行政级别以下的卫生单位中,比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的乡村医生,可以结合基层的卫生健康需求与医师的实际情况,经过相关部门的考核批准与备案,可以允许乡村医生申请注册不超过三个专业的执业范围。
2.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或临床类别的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