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

 我来答
丶小琦丶
2012-06-09 · TA获得超过318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63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85万
展开全部
时代的发展使得文字样式也发生了种种变化,不仅传统的样式相互渗透结合,出现诸如“跨文体写作”一类,而且新兴的样式也因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建立起来,如网络文学、“快餐文学”等。这一影响带来的直接结果:一是文学创作主体之于接受主体的关系,由过去的主动变成了当下的主动与被动的结合,文学实践活动中的创作姿态变得沉潜而低位;二是文学的社会文化地位与作用的回落,也就是说文学必须在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快速发展中,重新进行生存抉择和定位。文学与市场、消费的关系,不仅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这一关系不需要牺牲文学的特性和品位,来一味迎合某种流行的趣味和世俗乃至庸俗的需求,更不能湮灭文学的本质来对它的精神价值进行颠覆和丢弃。文学与市场、消费之间,非但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会因着文学在内容与形式上的调整、改变,会因着特定的精神价值不断地熔铸,深入表现人们的心灵与情感层面,反而会与市场、消费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地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形成真正属于文学自己的生存位置与拓展空间。
zfq0370
2012-06-09 · TA获得超过423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4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4.7万
展开全部
指出文学具有价值的特点,只能说是对其功能特点的一种平面描述。它反映了文学在人们的生活中有可能产生的各种实际影响,但是并没有揭示出文学价值的实质和特殊性。因为,所谓的文学的价值,应是指这种社会意识形式对人类社会生活所起的特殊作用,它必须为文学所独具,是其他社会意识既无法代替,也不可能具有的价值。文学的价值,或者说得更准确一些,是文学价值的特殊性,就是文学的本质特征在鉴赏过程中所产生的效应。所以对文学价值的准确把握,必须从文学的本质和特征出发,它是文学的审美本质所规定的作用、能力和功效。文学艺术是人对美的追求的产物,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意识形式,文学是为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产生、发展和存在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