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场上的士兵在砍头害怕被杀的时候是怎么抢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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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冷兵器研究所发表了文章《秦军小兵真能靠砍人头实现逆袭吗?说说你不知道的秦国首级军功制》。文章引起了读者的热烈讨论,很多读者提出了新的问题。比如在战场这么危险的环境下,士兵是怎么杀敌砍头的?他们砍的时候不怕被别人攻击吗?再者,把砍下的头放在哪里,用头在背上打仗不会受影响吗?最后,步兵可以砍掉人的头。弓箭手呢?今天就来说说那些关于砍头服兵役的事。
在古代战争中,一等与军事成就挂钩。毕竟古代打仗,亲手杀了敌人的头,就是证明自己军事成就的最好证据。但是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定义一个概念:什么样的人头才能算服兵役?在古代,可以统计的人头,大多是士兵在肉搏战中获得的完整人头,而其他的,比如被火器砸碎的尸体,理论上在军中是不能统计的。被敌人抢走的尸体自然无法统计。所以在古代战争中,第一系列和杀死的敌人数量之间的差异总是在增加。
考虑到古代冷兵器的杀伤效率,除非是围歼或者碾压战,否则战场上能直接击毙的敌军数量通常是相当有限的。即使在恐慌和溃败的战争中,士兵可以得到的人头数量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比如唐朝著名的攻防战,名将李靖击败东突厥可汗朝廷的阴山之战。《旧唐书李靖传》年有记载:“荆斩军万余,俘男女十余万。”虽然一万多级的俘虏看似相当充裕,但考虑到阴山之战本身就以战败而颇有名气,加上李靖之战也“俘虏了十几万男女”,同时又发生在人员较多的东突汗国朝廷,所以李靖率领的一万士兵所取得的“一万多级”俘虏率其实相当低。
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点火器在战争中的大规模使用,只有近战的一级俘获率变低。比如戚继光著名的花街之战,1500名明军打死1000多名侵华日军,却只俘虏了300人。万里朝鲜战役经典的围攻战平壤之战,4万明军在平壤击毙“不足5000人”的1.5万日军,但头部被俘仅1285人。所以对于战场上的士兵来说,获得第一军衔的概率基本和抽卡手游的出货率相当。
另外,不得不说的是古代战场环境。虽然在现代影视剧中,古战场往往表现为一种相当混乱的混战状态。但是,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史上,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在战场上,多数情况下两军形成战斗队形,在保持一定距离的基础上用长矛刺对方。
历史上最容易造成战争混乱的情况就是两军过度冲锋导致的“推矛”现象。不过就算是推矛,也不会出现电视剧里那种敌我不分的情况。
所以在古战场上,一方猛烈推进,另一方就被压制撤退。在这种情况下,不断前进的士兵很容易把来不及被对方救出的伤兵抓去当俘虏,或者把还没拖走的士兵尸体割下来戴在头上。被迫撤退的敌军,即使在撤退的过程中有机会杀死对方士兵,在长矛等其他武器的压制下,也来不及收割头颅。这种情况就是为什么第一次贡献有助于军队勇敢杀敌,因为只有勇往直前,才有机会夺取和收割敌人的头颅。所以才会有《韩非子初见秦》的秦军:“断其一生的丈夫和断其一生的人是不一样的,但是为人民工作的人是努力到死的人。一个人可以为十个人而战,十个人可以为一百个人而战,一百个人可以为一千个人而战
那么古代的士兵是怎么拿到人头来证明自己的贡献的呢?在明朝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中,有两段是关于如何砍头和统计战功的:“打仗的勇者只有少数。他们每次砍头,往往都有上百人来报功德。我不希望你跟我回去报功,让所有士兵面面相觑,误以为是战败,大家就都走了。冷战中的第一条禁令。以后长牌、长枪、狼要带头,长兵数量千万不要拿第一刀。先杀了他们就行了,别站着护着他们的脑袋。击杀降贼时,各队允许斩首矮兵,各人允许背阵。杀敌完毕,部队撤回后,出阵接受检查前有督促检查的命令。」
“来北军,善于争功,杀贼。三五十人互相较劲,却要把落败的贼打死。小偷每次都是拿几个人当诱饵,引诱你前去争取成功,却被大众一拥而上,一个人头都杀不死。我不知道他杀了多少人。趁着人少,营地破了,全军没了,他们也丢了。今天和以前不一样。杀头杀马,就不用管他了。凶手杀人后继续前进。我会指派另一队人马,砍头收马。」
从戚继光的这两段讲话中,我们其实可以发现以下信息:第一,战场上争人头、偷人头是一种普遍现象。毕竟在战场上的战斗中,其实很难说人头的原主人是为谁而杀,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一贼数十人报功”的夸张场面。其次,战场上砍头真的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大家都去砍头偷头了。很容易被敌人杀死。这就是为什么戚继光最后要求士兵要有自己的分工,设置专门砍脑袋的人,统一管理脑袋。
一级系统对弓弩手极其不友好,但另一方面,作为技术兵种,弓弩手在战场上的伤亡本身不会太高。
那么对于弓箭手等远程攻击的士兵来说,远程射击砍不了头不就是一种损失吗?这件事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远程士兵有时不得不进行近距离战斗。比如英法百年战争中的金库尔战役,最终杀死法国骑士,用匕首刺向盔甲缺口的就是英国长弓手。唐朝的弓弩手也准备进行肉搏战。所以,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是有机会收到人头的。
另一方面,《三朝北盟会编》记载了这样一个战例:“韩战围太原,帝国军从井陉路、耀古角出兵助太原。晋人趁冲突之机,诸军以神臂之弓射之,以犒赏射之者。但是银碗只有几千个,藏书家失败了。于是众士愤懑而散。老师被一连串的箭射死了。在《传信录》年,人们认为饲养者的失败是因为奖励材料的短缺,导致士兵们分手。但在军粮不足,侧翼溃败的情况下,战斗漫长,宋军崩溃只是时间问题,与奖励多少无关。不过这个例子也说明,当时将军们考虑到远程兵种不能以人头换取兵役,所以对弓弩手给予了额外的奖励。
一般来说,一等功记录的标准本身就是建立在对个人英勇行为的奖励上的。所以约束不好,就很难做到对所有兵种的绝对公平,也会导致战争中杀好人、取功德的情况。而战场上士兵的争头往往会导致战机的延误,甚至有时候士兵的争头会造成混乱,从而给敌人可乘之机。但是你不和军衔第一的人谈战功,士兵自然没有战斗力。例如,徐希
所以真正能打胜仗的军队,有更合理的军功制度来激发士兵的战斗力。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出现大家抢人头,没人打架的情况。比如《纪效新书》年和《练兵实纪》年,戚继光不仅规定不许抢人头,还把一等功由个人所有改为集体所有。“每个人头分三十两,第一牌枪筐分二十二两,第一个兵分二十二两,剩下没分的兵分一两。消防兵虽然不上阵,但是他们队伍活跃,也分五毛钱;每个队的矛手也分两对。”“不过主要是杀贼,就是一级白银奖励冲锋,一级以十为率。冲锋会六个,矛会两个,第一关和营员会被砍,都平分了才回营。」
也就是说,只要杀死敌人,全队冲锋近战,远程射击,甚至砍头守家都会有奖励。其实这是为了防止士兵争人头,同时也让士兵们更加团结,尽自己的职责给摩洛哥送礼,消灭更多的敌人。而这种想法,其实在秦筠身上就已经存在了,也特别提到了这个问题,“凡善战之人,若胜一曲,则赐赎。”
荀子批评齐的技攻为个人争第一的思维。结果是,敌弱则勉强能用;如果敌人强大,士兵就会四散奔逃。在荀子看来,只能抢人头的首长级制度,其实是“亡国之兵”。所以荀子才会说,“所以,你以齐之术而战,不能遇魏之卒。”魏之兵卒,不能遇秦之锐士”。可惜过去很多人只是从文字上理解了荀子的话,而没有从军事的角度去深入思考。这样一来,一级军制就被简单地理解为抢人头,战争被理解为聚众斗殴,更看不到一级军制可以培养军队的集体观念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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