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写了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想请大家指点指点,谢谢!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被申诉人公司名称:企业法人: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500元2、裁令被申请人支...
申诉人
姓 名: 性 别:年 龄:住 所
被申诉人
公司名称:企业法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5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25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0500元;
4、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2009年5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
事实理由:
申请人于2009年5月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单位未和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未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被申请人在2012年6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不用再为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在职期间,我的月工资为1500元。因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为此被申请人应当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计1500元×11月=16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为此被申请人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相当于三个半月工资5250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0500元。并请求裁决被申请人限期为我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望仲裁庭支持我的上述仲裁请求,及时作出公正裁决,以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展开
姓 名: 性 别:年 龄:住 所
被申诉人
公司名称:企业法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5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25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0500元;
4、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2009年5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
事实理由:
申请人于2009年5月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单位未和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未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被申请人在2012年6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不用再为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在职期间,我的月工资为1500元。因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为此被申请人应当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计1500元×11月=16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为此被申请人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相当于三个半月工资5250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0500元。并请求裁决被申请人限期为我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望仲裁庭支持我的上述仲裁请求,及时作出公正裁决,以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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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展开全部
仲裁请求有误;
第一项应改为:裁令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6500元;
估计经济补偿金不会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不过,不用管,看仲裁员怎么裁决;
其他没问题了;
第一项应改为:裁令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6500元;
估计经济补偿金不会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不过,不用管,看仲裁员怎么裁决;
其他没问题了;
追问
请问这个双倍工资时效过了吗?
追答
没有,双倍工资的时间自6月1日往后推11个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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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蛮详细的,最近我也在弄这个事,但是我准备请律师全权处理,因为我们私人的力量本来就小。并且每一步都需要仔细认真摸索,交这个的时候你一定要掌握一定的证据(在此单位就职的)小心单位毁尸灭迹,祝愿你的事情能尽早圆满解决
我有一个疑问诶? 为什么2009-2012只有11个月时间,你是不是写错了
我有一个疑问诶? 为什么2009-2012只有11个月时间,你是不是写错了
追问
双倍工资最多是11个月。
我想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看看,以后如果要上法院就一定要请律师了,也祝愿你的事情能尽早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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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请求有误;
第一项应改为:裁令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6500元;
估计经济补偿金不会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不过,不用管,看仲裁员怎么裁决;
其他没问题了;
第一项应改为:裁令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6500元;
估计经济补偿金不会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不过,不用管,看仲裁员怎么裁决;
其他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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