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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词和短语的语法功能指的是词与词的组合能力,有以下三种表现:
(l)词在语句里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词的职务。词的语法功能首先表现在能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和充当什么句法成分上。
汉语中的大多数词都可以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实词都能充当句法成分(实词指有词汇意义相语法意义、能充当句法成分的词;没有词汇意义光有语法意义、不能充当句法成分的词叫虚词),只是不同类的词会充当不同的句法成分。例如:名词主要作主语、宾语(包括中心语),也可以作定语,但不能作补语,一般也不充当谓语和状语。动词主要作谓语(包括动语和中心语),多数能带宾语,有时也可以充当其他句法成分,但一般是有条件的。形容词经常充当定语、谓语(包括中心语),但没有带宾语的能力,也可以作状语、补语,甚至主语、宾语(包括中心语)。副词主要是作状语,少数的也可以充当补语,但是不能充当其它句法成分。
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另一些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的词,如“把”、“从”、“和”、“而”、“如果”、“即使”、“了”、“的”、“吗”、“啊”等统称为虚词。虚词一般没有词汇意义,只表示语法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客观世界的语言现象是很复杂的,本书说实词可以充当句法成分,虚词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虚词只有语法意义,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词类,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比较突出的是副词。由于汉语的副词内部本身比较驳杂,有些意义比较虚化,有的意义比较实在,有的能够单用,有的不能单用。根据不同的标准,将副词归入实词或虚词都有一定道理,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比如副词“很”、“再”、“就”、“又”、“也”等,虽然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但它们没有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
总之,现代汉语的副词是介乎虚实之间的一类词。现在中学实行的“系统提要”和一些教科书、语法书以及绝大多数的虚词词典都将副词归入了虚词,而我们教材从基本的句法功能出发,将副词归入了实词,都是一种权宜的处理方法。此外,名词中的方位词和动词中的趋向动词,从所表示的意义和具有的句法功能看,其实也已经并且正在虚化过程中,也是两种介乎虚实之间的词。本书仍然将它们分别留在名词和动词之内,作为附类。一方面是考虑到这两类词本身都还保留了实词的功能和用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同通行的语法体系相一致。
汉语中还有两类以模拟声音为主的特殊词类:拟声词和叹词。拟声词和叹词的作用
(l)词在语句里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词的职务。词的语法功能首先表现在能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和充当什么句法成分上。
汉语中的大多数词都可以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实词都能充当句法成分(实词指有词汇意义相语法意义、能充当句法成分的词;没有词汇意义光有语法意义、不能充当句法成分的词叫虚词),只是不同类的词会充当不同的句法成分。例如:名词主要作主语、宾语(包括中心语),也可以作定语,但不能作补语,一般也不充当谓语和状语。动词主要作谓语(包括动语和中心语),多数能带宾语,有时也可以充当其他句法成分,但一般是有条件的。形容词经常充当定语、谓语(包括中心语),但没有带宾语的能力,也可以作状语、补语,甚至主语、宾语(包括中心语)。副词主要是作状语,少数的也可以充当补语,但是不能充当其它句法成分。
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另一些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的词,如“把”、“从”、“和”、“而”、“如果”、“即使”、“了”、“的”、“吗”、“啊”等统称为虚词。虚词一般没有词汇意义,只表示语法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客观世界的语言现象是很复杂的,本书说实词可以充当句法成分,虚词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虚词只有语法意义,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词类,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比较突出的是副词。由于汉语的副词内部本身比较驳杂,有些意义比较虚化,有的意义比较实在,有的能够单用,有的不能单用。根据不同的标准,将副词归入实词或虚词都有一定道理,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比如副词“很”、“再”、“就”、“又”、“也”等,虽然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但它们没有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
总之,现代汉语的副词是介乎虚实之间的一类词。现在中学实行的“系统提要”和一些教科书、语法书以及绝大多数的虚词词典都将副词归入了虚词,而我们教材从基本的句法功能出发,将副词归入了实词,都是一种权宜的处理方法。此外,名词中的方位词和动词中的趋向动词,从所表示的意义和具有的句法功能看,其实也已经并且正在虚化过程中,也是两种介乎虚实之间的词。本书仍然将它们分别留在名词和动词之内,作为附类。一方面是考虑到这两类词本身都还保留了实词的功能和用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同通行的语法体系相一致。
汉语中还有两类以模拟声音为主的特殊词类:拟声词和叹词。拟声词和叹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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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意义是由语法形式表示的反映词语的组合方式、组合功能、表述功能等的高度抽象的意义。如主谓关系、动宾关系等是反映组合方式的,名词、动词等是反映词语的组合功能的,陈述、疑问等是反映词语的表述功能的。至于性、数、格、人称、时体等范畴意义,也是反映上述方式和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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