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正式立案,如何看待二审结果?
6月18日下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幼女案辩护律师陈有西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从头到尾王振华都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我们国家规定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是强奸罪,但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又搞了一个嫖宿幼女罪,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是嫖,就不算强奸。如果嫖的时候,不知道是幼女,也许还无罪 。这也许就是王振华申请上诉并坚称自己无罪的原因吧?以所谓的不知其是幼女来为自己罪恶行径做辩护,让人感到异常愤怒。倘若不知其是幼女,怕是这种社会渣滓都不会对其下如此恶心的毒手。
一审足足审了16个小时,判了5年。 一个千亿集团的董事长「猥亵」女童却只需要坐5年。他的五年害了一个未成年少女的一辈子。不管知不知道女孩是不是幼女,嫖宿本来就是一种违法行径,更何况对于一个明明白白是未成年的女孩来说,任何强迫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所谓的嫖宿幼女罪是否该存在真的需要我们反思,法律的底线应该是保护一切未成年,而不是趁机制造对未成年进行伤害的机会。
每次讲到猥亵儿童案,大家都不免想到韩国的《熔炉》。对于电影情节,台词,看过该电影的每个人应该都还历历在目。由于真实事件,所以哪怕已经9年过去,豆瓣评分依然保持在9.3的高分。 然而电影里即使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校长也只是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执行一年。真正的害了孩子的一生。
虽然王振华案二审结果还未出来,但目前的看法是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一个千亿富豪的五年就这样毁了一个9岁女童的一辈子,希望法律有朝一日能够真正的严惩这些渣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