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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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其次,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第三,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第四,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第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第六,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第七,社会保险约定。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激姿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散敬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冲铅慎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散敬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冲铅慎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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