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的四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数学教学的四个基本原则:
一、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原则
高度的抽象性是数学学科理论的基本特点之一。数学以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所以数学是将客观对象的所有其他特性抛开,而只取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进行系统的、理论的研究.因此,数学具有比其他学科更显著的抽象性。这种抽象性还表现为高度的概括性.一般说来,数学的抽象程度越高,其概括性越强。
二、严谨性与量力性相结合的原则
严谨性是数学学科的基本特征之一。其涵义主要是指数学逻辑的严格性及结论的精确性。在中学数学的理论体系中,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概念(除原始概念外)必须定义,命题(除公理外)必须证明;其二,在数学内容的安排上,要符合学科内在的逻辑结构。
三、培养“双基”与策略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数学“双基”就是指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数学基础知识,即数学知识网络中的“结点”,包括中学数学中的概念、定理、公式、法则、方法等。基本技能是指与数学基础知识相关的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的操作方式,包括运算、推理、数据处理、画图、绘制表格等心智活动。正确理解数学概念是掌握数学知识的前提,而牢固掌握定义、性质、公理、定理、公式、法则等数学规律和解题、证题的方法,则是学好数学的必要条件。
四、精讲多练与自主建构相结合的原则
精讲多练是当前数学课堂教学的主要做法。精讲,是针对教师讲解提出的,要求教师要精选典型问题做出讲解,对数学概念、定理中的关键点做出精辟讲解。讲解要少而精,要有针对性、代表性、普遍性,不搞一言堂,个别问题作个别教学。多练,是要求学生练习解题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
扩展资料:
数学起源于人类早期的生产活动,古巴比伦人从远古时代开始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数学知识,并能应用实际问题。从数学本身看,他们的数学知识也只是观察和经验所得,没有综合结论和证明,但也要充分肯定他们对数学所做出的贡献。
基础数学的知识与运用是个人与团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基本概念的精炼早在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及古印度内的古代数学文本内便可观见。从那时开始,其发展便持续不断地有小幅度的进展。但当时的代数学和几何学长久以来仍处于独立的状态。
代数学可以说是最为人们广泛接受的“数学”。可以说每一个人从小时候开始学数数起,最先接触到的数学就是代数学。而数学作为一个研究“数”的学科,代数学也是数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几何学则是最早开始被人们研究的数学分支。
直到16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笛卡尔创立了解析几何,将当时完全分开的代数和几何学联系到了一起。从那以后,我们终于可以用计算证明几何学的定理;同时也可以用图形来形象的表示抽象的代数方程与三角函数。而其后更发展出更加精微的微积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数学(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