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文学按其性质分类,主要包括
欧洲中世纪文学按其性质分类,主要包括教会文学、史诗与谣曲、骑士文学和城市市民文学。
各个文学类别的介绍如下:
教会文学特点:基本文学体裁有基督故事、圣徒传、祷告文、赞美诗、宗教叙事诗、宗教戏剧等。教会文学题材大多取材于《圣经》,描写上帝万能、圣母奇迹、圣徒布道和信徒苦修等。创作目的主要是宣传宗教教义,鼓吹禁欲主义和来世思想。
史诗与谣曲:是在民间创作基础上形成的文学作品。依据其内容和产生的时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中世纪早期的英雄史诗,是氏族社会末期形成的“不自觉的”艺术创作。另一类是中世纪中期的英雄史诗,是封建社会确立时代的艺术作品。
“谣曲”是一种故事性的诗歌。它是从民间口头文学发展而来的。“谣曲”的题材比较宽泛,有的咏唱历史事件和神话传说,有的传唱文学作品和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大多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在民间广为流传。
骑士文学:是欧洲骑士制度的产物,是中世纪欧洲特有的一种文学现象,体现了世俗封建主义文学的主要成就。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是描写骑士的冒险经历和骑士的典雅爱情,表现骑士精神。主要体裁是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
城市文学:又称市民文学,它是12世纪以后随着工商业中心城市的兴起而产生的反映市民思想感情的世俗文学。城市文学是在民间创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取材于现实生活,充满乐观精神。
其主要内容是揭露、抨击封建主和僧侣的残暴、贪婪、愚蠢,赞美市民的勇敢、机智、聪敏,具有鲜明的反封建、反教会的倾向。在艺术上,它的主要手法是讽刺,风格生动活泼。
因受教会文学影响也采用隐喻、寓意和象征等手法。城市文学的主要形式有短小的韵文故事、长篇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等。在欧洲国家中,法国的城市最为发达,其城市文学的成就也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