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优缺点不同: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对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是较复杂;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但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权责发生制是将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以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权责发生制简介: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指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匹配原则属于广义的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强调权利与义务相匹配,刚才办公楼租金的例子中,公司支付租金时并没有消耗这项成本,也就是没有产生相应的责任,在一年的使用过程中,才慢慢消耗了租金这项成本,所以租金成本分12期计入费用。
同样的道理,健身房收到的健身年卡收入,在收到时候,还没有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也就不能一次性确认收入。在一年中,健身房为客户提供了健身服务,履行了义务,才能够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