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一批零件甲单独需75小时,乙要50小时完成,已知乙每小时比甲多做12个,如果甲的效率提高50%,乙每小时多做
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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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批零件总数:12÷(1/50-1/75)=12÷1/150=1800(个)
甲每小时做零件数:1800÷75=24(个)
乙每小时做零件数:1800÷50=36(个)
提高效率后,
甲每小时做零件数:24×(1+50%)=36(个)
乙每小时做零件数:36+12=48(个)
这批零件的2/3为:1800×2/3=1200(个)
两人合作用时:1200÷(36+48)=100/7(小时)
答:两人合作这批零件的3分之2需要100/7小时。
甲每小时做零件数:1800÷75=24(个)
乙每小时做零件数:1800÷50=36(个)
提高效率后,
甲每小时做零件数:24×(1+50%)=36(个)
乙每小时做零件数:36+12=48(个)
这批零件的2/3为:1800×2/3=1200(个)
两人合作用时:1200÷(36+48)=100/7(小时)
答:两人合作这批零件的3分之2需要100/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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