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英国议会和英国国王关系是怎样演变的,最终结局是怎样?
8个回答
展开全部
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迎立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威廉和玛丽同时登位。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于1689年召集议会,通过《权利法案》。1701年又通过《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给王权以很大限制。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之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是信奉英国国教者,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专制君主为受宪法约束的立宪君主所取代。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英国议会不断从国王手里剥权,最终导致现在的比较完整的君主立宪制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1688,光荣革命国王成虚君,国王权力减小,议会权力变大,1689年,权利法案,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