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大学生)受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没有工资?
你好,公司来我们学校招聘实习生,我通过面试进入了这家公司。在公司了干了两个多月,与公司也鉴定了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除了这三方协议,公司与我们在没有鉴定任何协议。由于本人想...
你好,公司来我们学校招聘实习生,我通过面试进入了这家公司。在公司了干了两个多月,与公司也鉴定了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除了这三方协议,公司与我们在没有鉴定任何协议。由于本人想回学校继续深造,便向老板辞了职。过了段时间我去要我的工资,对方却说实习期间公司是不给实习生发工资了,但在第一个月给我们发工资时对方却说我们实习期间的工资是1600元。之后他却说那钱是发给你们的过节费!请问一下我现在如何讨回我那剩下那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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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实习期间是有工资的。
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三方协议或者是实习协议,由于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那么自然不属于《劳动法》管理范畴。实习协议是劳务合同,属于《民法》管理范畴,如果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不能以劳动争议处理而是以民事纠纷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保存好争议的证据,学校要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帮助,维护好实习生权益。
实习期按照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必须付给实习生工资,且不应低于地区最低薪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
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三方协议或者是实习协议,由于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那么自然不属于《劳动法》管理范畴。实习协议是劳务合同,属于《民法》管理范畴,如果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不能以劳动争议处理而是以民事纠纷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保存好争议的证据,学校要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帮助,维护好实习生权益。
实习期按照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必须付给实习生工资,且不应低于地区最低薪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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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劳动争议网首席顾问范战江表示,大学生到公司去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而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学习。范战江认为,实习生和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形成劳务关系,公司没有义务给实习生发工资。但是,因为实习生毕竟为公司服务,一些公司愿意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不能看做“工资”,因为“工资”是用人单位付给被雇用者的“劳务费”,而实习生从公司拿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的补助或补贴。
范战江提醒说,如果一些单位打着招收实习学生的名义,总是用实习生工作,只给实习生低廉的补助,节约公司用工成本的话,那就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时实习学生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订实习协议必不可少
劳动法专家杨志刚律师表示,由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实习生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仲裁部门也不能受理此类仲裁要求。实习生只能通过法院民事庭与用人单位或学校打官司。只有一种纠纷劳动仲裁庭是可以受理的,那就是冒充实习生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验明正身”后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仲裁。但是,即便如此,杨律师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按目前的劳动法规来看,对实习生的权益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实习生一旦遇上工伤等意外事故,将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北京市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提醒大学生,实习生与企业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签订实习协议,来规范实习行为。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目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的公司不多。希望实习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实习之前主动要求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报酬有最低标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向记者解释说,作为求职前奏的实习一直纠纷最多,据有关专家介绍,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但大多数学生并不了解相关政策。
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
范战江提醒说,如果一些单位打着招收实习学生的名义,总是用实习生工作,只给实习生低廉的补助,节约公司用工成本的话,那就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时实习学生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订实习协议必不可少
劳动法专家杨志刚律师表示,由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实习生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仲裁部门也不能受理此类仲裁要求。实习生只能通过法院民事庭与用人单位或学校打官司。只有一种纠纷劳动仲裁庭是可以受理的,那就是冒充实习生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验明正身”后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仲裁。但是,即便如此,杨律师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按目前的劳动法规来看,对实习生的权益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实习生一旦遇上工伤等意外事故,将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北京市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提醒大学生,实习生与企业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签订实习协议,来规范实习行为。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目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的公司不多。希望实习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实习之前主动要求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报酬有最低标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向记者解释说,作为求职前奏的实习一直纠纷最多,据有关专家介绍,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但大多数学生并不了解相关政策。
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
追问
那现在针对我这种情况,我还能不能讨个说法,还能不能拿到我的工资哈!
谢谢!
追答
如果你预先签有有效的合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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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没有毕业的学生,按现行规定,不算就业,用人单位可以不签订合同,也就是不受劳动法调整的。
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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