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和《鲁滨孙漂流记》到底是哪个比较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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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因为:
笛福(1660?~1731),英国小说家。出生于伦敦。父亲营屠宰业,信奉不同于国教的长老会。笛福原姓福,1703年后自称笛福。他受过中等教育,但没有受过大学古典文学教育。他一直保持不同于国教信仰的立场,政治上倾向于辉格党。
他早年经营内衣、烟酒、羊毛织品、制砖业,曾到大陆各国经商。1685年参加蒙茅斯公爵领导反对天主教国王的叛乱;1688年荷兰信奉新教的威廉率军登陆英国,继承英国王位,笛福参加了他的军队。1692年经商破产,负债达17000镑,以后又屡屡失败,因而不得不用各种方法谋生。他曾充当政府的秘密情报员,设计过各种开发事业,同时从事写作。1698年他发表《论开发》,提倡筑公路,办银行,立破产法,设疯人院,办水火保险,征所得税,办女学等。1701年他发表一首讽刺诗《真正英国人》,认为没有纯种的英国人,反对贵族天主教势力,为外籍的信奉新教的威廉三世辩护。此诗连印9版。1702年发表政论《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用反讽手法,反对国教压迫不同教派人士,文笔巧妙,开始竟未被人识破是反对国教。后被发觉,受到罚款和坐牢的惩罚,入狱6个月,枷示3次,却被伦敦市民奉为英雄。在狱中他仿希腊诗人品达罗斯的颂歌体写了一首《立枷颂》(1703),讽刺法律不公。
1704年他为辉格党魁哈利办《评论》杂志,主要为哈利的英格兰——苏格兰联合政策争取支持。此后11年间他一直往来于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充当哈利及其继任者托利派戈多尔芬的秘密情报员,搜集舆论。在此期间,他又因写文章而短期入狱。但从未终止为辉格党当政者搜集情报,办报,写文章。
笛福在59岁时开始写作小说。 1719年第一部小说《鲁滨孙飘流记》发表,大受欢迎。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他写了4部小说:《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均1722)和《罗克萨娜》(1724)。此外他还写了若干部传记,如《聋哑卜人坎贝尔传》(1720)、《彼得大帝纪》(1723);几部国内外游记,如《新环球游记》(1724)、《罗伯茨船长四次旅行记》(1726)、《不列颠全岛纪游》(1724~1727,3卷,导游性质)。他还有几部关于经商的书,如《经商全书》(1726)、《英国商业方略》(1728)和《使伦敦成为世界最繁荣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国绅士全书》则在他死后于1890年刊印。
据说笛福曾与26家杂志有联系,有人称他为“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论册子,共达250种,无一不是投合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写城市中产阶级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如《维尔夫人显灵纪实》(1706)对一个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报道;《瘟疫年纪事》(1722)写1665年伦敦大瘟疫,把这场鼠疫的发生、传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数字、逃疫的景况写得如身临其境。当时法国马赛鼠疫流行,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笛福的作品满足了市民对鼠疫的好奇心。
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的代表作。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受到这一事件的启发,写成此书。鲁滨孙不听父亲劝戒,出海经商贩卖黑奴,在海上遇难,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与自然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回到英国,又去巴西经营种植园致富。此外还有续集。第二部写他旧地重游,以岛的主人自居,开化岛上居民,又视察巴西种植园,接着到世界各地冒险,包括中国和西伯利亚。第三部则是一部道德说教的作品。
《辛格尔顿船长》写主人公幼年被绑架,当了海盗,在非洲和东方冒险致富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有人认为是笛福最好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女贼的女儿,出生在监狱,被一个好心肠的市长收养。她靠勾引男子、多次结婚和偷窃为生,被判刑发配到美洲弗吉尼亚,与一前夫经营种植园终其一生。《杰克上校》写得最差,主人公幼年就沦为小偷,当过兵,被贩卖到弗吉尼亚,最后成为种植园主,回到英国。《罗克萨娜》的主人公是法国新教徒的女儿,流落在英国,嫁给了伦敦一个酒商,被遗弃,在英、法、荷等地沦为妓女,又嫁给一个荷兰商人,商人负债入狱,她也在悔恨中死去。
笛福的小说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往往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靠机智和个人奋斗致富,获得成功。社会不容许这种人出头,他或她只好不择手段,干一系列欺骗、盗窃以至出卖肉体的勾当。作者出于清教徒道德观,总是使他笔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誓不干坏事,但环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违背誓言。
笛福对他所描写的人物理解较深,他善于写个人在不利的环境中克服困难。他的主人公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情节结构不落斧凿痕迹。他尤其擅长描写环境,细节逼真,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身临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语言自然,不引经据典;故事都是由主人公自述,使读者感到亲切。
因为:
笛福(1660?~1731),英国小说家。出生于伦敦。父亲营屠宰业,信奉不同于国教的长老会。笛福原姓福,1703年后自称笛福。他受过中等教育,但没有受过大学古典文学教育。他一直保持不同于国教信仰的立场,政治上倾向于辉格党。
他早年经营内衣、烟酒、羊毛织品、制砖业,曾到大陆各国经商。1685年参加蒙茅斯公爵领导反对天主教国王的叛乱;1688年荷兰信奉新教的威廉率军登陆英国,继承英国王位,笛福参加了他的军队。1692年经商破产,负债达17000镑,以后又屡屡失败,因而不得不用各种方法谋生。他曾充当政府的秘密情报员,设计过各种开发事业,同时从事写作。1698年他发表《论开发》,提倡筑公路,办银行,立破产法,设疯人院,办水火保险,征所得税,办女学等。1701年他发表一首讽刺诗《真正英国人》,认为没有纯种的英国人,反对贵族天主教势力,为外籍的信奉新教的威廉三世辩护。此诗连印9版。1702年发表政论《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用反讽手法,反对国教压迫不同教派人士,文笔巧妙,开始竟未被人识破是反对国教。后被发觉,受到罚款和坐牢的惩罚,入狱6个月,枷示3次,却被伦敦市民奉为英雄。在狱中他仿希腊诗人品达罗斯的颂歌体写了一首《立枷颂》(1703),讽刺法律不公。
1704年他为辉格党魁哈利办《评论》杂志,主要为哈利的英格兰——苏格兰联合政策争取支持。此后11年间他一直往来于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充当哈利及其继任者托利派戈多尔芬的秘密情报员,搜集舆论。在此期间,他又因写文章而短期入狱。但从未终止为辉格党当政者搜集情报,办报,写文章。
笛福在59岁时开始写作小说。 1719年第一部小说《鲁滨孙飘流记》发表,大受欢迎。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他写了4部小说:《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均1722)和《罗克萨娜》(1724)。此外他还写了若干部传记,如《聋哑卜人坎贝尔传》(1720)、《彼得大帝纪》(1723);几部国内外游记,如《新环球游记》(1724)、《罗伯茨船长四次旅行记》(1726)、《不列颠全岛纪游》(1724~1727,3卷,导游性质)。他还有几部关于经商的书,如《经商全书》(1726)、《英国商业方略》(1728)和《使伦敦成为世界最繁荣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国绅士全书》则在他死后于1890年刊印。
据说笛福曾与26家杂志有联系,有人称他为“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论册子,共达250种,无一不是投合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写城市中产阶级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如《维尔夫人显灵纪实》(1706)对一个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报道;《瘟疫年纪事》(1722)写1665年伦敦大瘟疫,把这场鼠疫的发生、传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数字、逃疫的景况写得如身临其境。当时法国马赛鼠疫流行,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笛福的作品满足了市民对鼠疫的好奇心。
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的代表作。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受到这一事件的启发,写成此书。鲁滨孙不听父亲劝戒,出海经商贩卖黑奴,在海上遇难,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与自然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回到英国,又去巴西经营种植园致富。此外还有续集。第二部写他旧地重游,以岛的主人自居,开化岛上居民,又视察巴西种植园,接着到世界各地冒险,包括中国和西伯利亚。第三部则是一部道德说教的作品。
《辛格尔顿船长》写主人公幼年被绑架,当了海盗,在非洲和东方冒险致富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有人认为是笛福最好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女贼的女儿,出生在监狱,被一个好心肠的市长收养。她靠勾引男子、多次结婚和偷窃为生,被判刑发配到美洲弗吉尼亚,与一前夫经营种植园终其一生。《杰克上校》写得最差,主人公幼年就沦为小偷,当过兵,被贩卖到弗吉尼亚,最后成为种植园主,回到英国。《罗克萨娜》的主人公是法国新教徒的女儿,流落在英国,嫁给了伦敦一个酒商,被遗弃,在英、法、荷等地沦为妓女,又嫁给一个荷兰商人,商人负债入狱,她也在悔恨中死去。
笛福的小说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往往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靠机智和个人奋斗致富,获得成功。社会不容许这种人出头,他或她只好不择手段,干一系列欺骗、盗窃以至出卖肉体的勾当。作者出于清教徒道德观,总是使他笔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誓不干坏事,但环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违背誓言。
笛福对他所描写的人物理解较深,他善于写个人在不利的环境中克服困难。他的主人公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情节结构不落斧凿痕迹。他尤其擅长描写环境,细节逼真,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身临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语言自然,不引经据典;故事都是由主人公自述,使读者感到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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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都是正确的,只是翻译的问题。不过我个人认为“鲁滨逊”更好。这种更符合英语的发音,就看你喜欢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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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鲁滨逊漂流记》,在外国人的姓名中“孙”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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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都一样,名字是根据外国人的发音翻译过来的.字不正确没事.
但我的书上是:《鲁滨孙漂流记》
但我的书上是:《鲁滨孙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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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正确常见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因为我们长说鲁滨xun(你三个字一起打你就知道了。可以打出lubinxun 却打不出lubinsuen )答案就是这样
七色ら物语回答。
因为我们长说鲁滨xun(你三个字一起打你就知道了。可以打出lubinxun 却打不出lubinsuen )答案就是这样
七色ら物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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