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的离婚冷静期,你能接受这个制度吗?
今年高考过后,很多高考考生的父母选择到民政局离婚。虽然我国已经推出离婚冷静期,但也未能阻止夫妻离婚的脚步。
对于离婚冷静期,个人觉得可以接受,但还不完善。比起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如设置结婚冷静期,高质量的婚姻才能减少离婚的情况。
离婚冷静期的优缺点。我国的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夫妻双方重新考虑,为期是30天。
如果冷静期过后夫妻间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过了规定时间没有再次申请离婚的夫妻,离婚申请视为作废。
夫妻俩如果想再次离婚,就需要再次提交申请,并再等待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刚刚实行,其中也存在利弊。
首先,离婚冷静期的优点。
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闪婚闪离的情况越来越多。设置离婚冷静期能给夫妻双方一次后悔的机会,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
在众多离婚案例中,确实存在冲动离婚的夫妻,因为一时气愤两人做出错误的决定。而离婚冷静期属于缓冲期,让夫妻有足够的时间再重新考虑一下。
然后,离婚冷静期的缺点。
一对夫妻能走上离婚的道路上,可能已经经过无数次的考虑,增添的离婚冷静期对于真正破碎的婚姻没有实质上的帮助。
就像高考过后选择离婚的父母一样,他们为了孩子一直隐忍着这段婚姻。但不幸婚姻的受害者还包括孩子,父母成天打架对孩子的影响也不好。
离婚冷静期并不适合所有家庭,有的夫妻一方承受着家暴威胁,好不容易协议离婚,却还要等一个月,如果对方反悔受害的一方还要继续忍受家暴。
虽然家暴可以走法律程序,但上诉的时间会更久。如果施暴一方思想比较极端,在等待期内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又该如何是好。
网友们的态度。离婚冷静期出现后,很多网友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意见。有的网友无法接受这项制度,认为新增的离婚冷静期,会让离婚增加难度不说,还会让人不愿意结婚。
也有的网友表示离婚冷静期似乎有些多余,夫妻离婚后悔了可以再次复婚。在复婚十几元的费用和离婚等待一个月之间,更多的人宁可选择复婚。
还有的网友表示对于身处异地的夫妻又该如何办理离婚,两地跑实在太麻烦,不仅浪费时间还给民政局增加了工作量。
依次可以看出大部分的网友对此制度并不买账,也有的网友表示单纯设置离婚冷静期太不完善,可以设置专门的鉴定机构,让真想离婚的夫妻早日解脱。
其实离婚冷静期并非只有中国才有,其他的国家也有离婚冷静期,甚至比一个月更长。不过有的国家为了完善这一制度,增加了鉴定机构。
这个机构会对夫妻感情进行评估,看是否有继续维持下去的必要。个人可以接受离婚冷静期制度,但是否可以在完善些。
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如设置结婚冷静期。其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外界强制就可以维系下去的,很多夫妻在外人眼里恩爱如初,但真实情况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有的夫妻为了孩子,强忍着不幸的婚姻,但夫妻关系破裂后,家就变成了冰窖,夫妻彼此也变成仇人。
夫妻关系破裂真正的原因,不在于一时冲动的离婚,而是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可能两人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但在日积月累的埋怨下,就会成为仇敌。
结婚时为了爱情义无反顾,结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很多夫妻都败在夫妻磨合期上,最后分道扬镳形同陌路。
个人觉得可以设置结婚冷静期,给结婚增加思考时间,让情侣明白婚姻的重量。夫妻之间如果能懂得珍惜,就不会仇视对方。
让情侣之间更多的了解彼此,才不会在结婚后感到后悔。新增的离婚冷静期,对于恐婚族更是一道过不去的坎儿。
不幸福的婚姻,会影响到孩子的未来,孩子在父母身上没有学到如何与另一半相处,之后又会像恶性循环一样继续父母的错误。
所以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如设置结婚冷静期,让情侣重新审视婚姻的意义,重新考虑对方是否值得托付。
言到此处。对于离婚冷静期,个人可以接受这个制度,但觉得不太完善,可以适当添加鉴定夫妻感情的机构,教会夫妻相处之道。
我倒是能接受,不过我只能代表我自己的观点。
其实离婚冷静期这个事情得看对象,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感受。
就我自己来说,我觉得离婚冷静期有利有弊,对于不同婚姻状态的人来说,这个离婚冷静期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
我们先来一起看一下离婚冷静期好的方面。
1、我国现在的离婚率是年年攀升,究其原因就是这一代年轻人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在婚姻生活中受不得一点儿委屈。冲动结婚又冲动离婚,然后离婚后还可能过不了多久又去复婚。
2、对于这些拿婚姻当儿戏的人来说,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缓冲期,在这一个月里他们会慢慢平复情绪,然后意识到自己不对的地方。想想当初结婚时的甜蜜,两个人日常生活中又没有什么原则性的矛盾,冷静下来之后,自然也就不想离婚了。
说了好的方面,再来说说不好的方面。
对于那些每一分钟的婚姻生活都是煎熬的人来说,离婚冷静期可能是个很难熬的过程。
比如有些常年承受家暴的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和对方达成协议能够离婚了,就因为这个冷静期,又出现了很多未知的因素。
首先,对方当时答应并不代表一直答应,也许一个月的冷静期之后对方就不同意离婚了,那么这个婚离起来就困难多了。
其次,这一个月的冷静期当中谁能保证不会再次遭遇家暴的事情。甚至有些比较极端的情况,生命安全都是问题。
最后,如果对方推翻了达成的协议,然后导致冷静期后未能离婚,但是对方也不是不同意离婚,就是这么一直拖下去,这个婚什么时候能离是不是就遥遥无期了。
很多人说冷静期就是给和平离婚的人准备的,至于那些家暴之类的完全可以起诉离婚嘛,起诉离婚又不受冷静期的影响。
说这个话的人一看就是没经历过起诉离婚的过程,要知道起诉离婚可不是你一起诉法院就立马判离的。
记得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个女人,她常年遭受家暴,然后由于过去法律意识不够强也没有留下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所以这个女人起诉离婚高达五次都没有判离,她都快要崩溃了。
再加上在法庭上她的丈夫死活不同意离婚,甚至赌咒发誓地说自己以后一定痛改前非,痛哭流涕请求女方再给一次机会。法官觉得两个人这么多年的婚姻肯定还是有感情的,女方要求离婚未必没有冲动的成分在内,所以轻飘飘地没有判离。
但是实际性这个女人早就心凉透了,她真的一分钟也不想继续这样的婚姻了,无奈的她却找不到一个办法可以痛痛快快还给自己一个自由身。
对于很多婚姻中的得利方来看,他们肯定是不愿意离婚的,而且他们本身在婚姻中也没有特别严重的过错,走起诉离婚这条路根本不现实。
但是,另一方心凉也是事实,实在不想继续婚姻又求告无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割地赔款”式的请求对方同意离婚。
这样一来,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了对方手中,愿不愿意离婚也是看对方的心情。0再来一个离婚冷静期,基本等于九九八十一难之外又加一难。
结语:
对于结婚冷静期这个事情,其实受益的大概都是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是冲动离婚,所以冷静期后再想离婚的就少了。
而对于那些家庭矛盾重重,积怨已深的人来说,冷静期其实是给他们增加了离婚的难度,让他们的日子更加艰难。
身为律师,我在完成日常律师案头工作和开庭任务的同时,往往还需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大量的基础法律知识普及和心理疏导工作。事实上,这些律师本职工作之外的琐事,往往能占到全部工作量的一半以上。
比如,接到一个婚姻出现问题的当事人的咨询:
当事人:王律师,这日子我一天都过不下去,我要离婚,我要尽快离婚!有什么办法没有?
我:你们自己写个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当天申请当天领离婚证。
当事人:王律师,我的离婚条件对方不同意,如何快速离婚?
我:那就没办法了,你要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去起诉离婚吧。
当事人:起诉离婚什么个流程?要多长时间?
我:是这样……(花两个小时普及一遍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诉讼的相关流程)
当事人:为什么离婚这么麻烦?
我:是这样……(心理活动:他好不容易找个老婆,就这么轻易放过你?你想得美!)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其实吧,在我们中国,离婚还是十分容易的,甚至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容易的国家,没有之一了。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前往当初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即可,当天申请当天领证。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都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铁了心想离婚的一方,就得去法院起诉离婚。
实际上,我国的民政部门消化了大部分离婚案件,一对夫妻真的闹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相对较少。原因就是,大家都希望能尽快解决战斗,大多数人既不愿意,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打持久战。
这次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里,出台了一个“离婚冷静期”制度。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先去一趟民政局,把离婚协议和离婚申请递交上去。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等上三十天。三十天内没人反悔说不离婚的,三十天过后再跑一趟民政局,领取单(离)身(婚)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规定的意思很明确,如果顺利的话,夫妻双方跑两趟民政局,就可以终结这段不美好的婚姻。如果不顺利的话,只要有一方在三十天内,发现之前谈好的离婚条件自己吃亏了,或者就是越想越来气,就是要给对方找点麻烦,那么这项离婚冷静期制度,将极大地阻碍双方终结婚姻的进程。
想想看,你和你家那位过不下去了,经过来来回回的争吵、谈判、妥协,甚至拳脚切磋,好不容易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先去趟民政局,取个号排队等半天交离婚申请。接下来的30天里,你就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吧,估计每天晚上都要睡不着,担心对方会反悔。
好不容易熬过30天,还得再说服对方一起手拉手再跑趟民政局,把离婚证给领了。
好不容易到民政局门口了,说不定你家那位今天早饭吃得不好,连带着心情也不好了,结果头一回就走。好么,一切又得重新来过。
真的太难了!要知道在痛苦中煎熬的人,一天也等不下去。与其说是冷静期,倒不如叫炼狱期。如果有人总是来来回回反悔,不仅折腾当事人自己,也折腾民政局啊,这不是浪费公共资源么。
有人说,这么麻烦,那不如直接打官司诉讼离婚吧!
嘿嘿,想得美!
常做离婚案件的律师就知道,司法实践中一直有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原则,法官们在第一次诉讼离婚中,往往很高概率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只能再等六个月之后,再第二次起诉离婚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让我们来粗略计算一下,从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始,到最后最终判决离婚,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审最长审限3-6个月;
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审3-6个月;二审3个月。
也就是说,一切都正常的情况下,从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始,到最后最终判决离婚,短则一年半,长则两年有余。
相比而言,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三十天,还是挺短的。
结语
所以,本来是为了挽救婚姻、挽救家庭的一项制度,很可能到头来会成为人们选择结婚、组建家庭的巨大障碍。人都有损失厌恶心理。任何一件事如果要同时面对收益和损失,人们都会更加讨厌损失。有人做过心理学上的统计,损失给人带来的负面效应,往往需要收益的2.5倍才能弥补。比如你出门掉了100块钱,你要赚250块才能觉得这一天好过些。
换到婚姻生活上,也是如此。人们一想到离婚可能造成的各种折腾、各种痛苦,那结婚至少要给带来2.5倍以上的好处,才能让人们下定决心去结婚。但是结婚到底能不能带来如此巨大的好处?
本来离婚没有冷静期,俩人一合计过不下去,立马就能把结婚证拿去退了换成离婚证,就好像7天无理由退货一样,没有后顾之忧。结果硬加上一个冷静期,虽说不是“货既售出,概不退换”,但要想退换至少得跑两三次商店,还可能被各种折腾。早知如此,你还买不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