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检察院不予起诉,说情节轻微,那以后能开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如果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该案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用法律专业术语来说这叫做“微罪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这点是正确的。因为只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才能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在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之前,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确定其有罪。所以,在判决之前的,我们都是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不能说是罪犯。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这已经是明确的规定。虽然《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罚也较轻,最高也就是6个月拘役。但这个代价可不小,除了承担刑事责任,有犯罪记录,还将面临吊销驾照,甚至是终身禁驾的惩罚。至于不起诉的标准,按照做过的案件以及同检察官的交流,不起诉的标准大多数“酒精含量120以下,有牌有证,没有事故,没有犯罪记录或不是累犯”。若是符合这个标准,多数检察院是会予以不起诉。
个人违法犯罪信息被输入到网上存储之后一般都不会被删除的,一般人也没有权限删除,除非是录入错误。所以要想查一个人有没有违法记录,其实公安机关把姓名,身份证号码之类的信息输入到电脑中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系统中记录了个人的违法信息,那么就是有记录的,肯定是开不到此类证明的,反之则可以开具。虽然醉驾情节轻微,检察院认为不需要起诉,但信息依然会录入到系统中去,不起诉系统中也不会删除。再讲,检察院不起诉只能说不犯罪,但并不代表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