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怎么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给付一般是身故给付和残疾给付,其派生责任还包括了医疗费用的赔付,误工费的赔付,丧葬费等。具体可查看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保险金赔付的。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付:
1.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受益人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理赔或报销资料,比如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准备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意外事故证明等;意外身故理赔一般需要准备火化证、公安机关户口销户证明和医院开的医学死亡证明(部分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只需要其中两项即可);意外残疾需要准备伤残鉴定表等;
3.将理赔或报销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则可将理赔金打入被保险人/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审核不通过,也会下发拒赔通知,说明拒赔理由。
拓展资料
人身意外保险最新赔偿标准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一、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意外受伤之后先去医院治疗,治疗的同时可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继续享受意外伤害赔偿。
(2)未参保人员,受伤后先治疗并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后直接持相关材料前往中国人寿克拉玛依分公司进行理赔即可。
(3)治疗结束后,意外受伤人员要先去平时报销医疗费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社保机构先支付基本医疗待遇,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待遇支付。克拉玛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已实现一站式服务。其它机构的服务窗口虽然没有专设窗口,但工作人员也会帮助归集资料,并告之下一步理赔程序。
二、报销需要的材料:
(1)发生门诊治疗的,需要提供:诊断书或门诊病历、诊疗费发票及复印件、支付凭证或分割单、用药处方、辅助检查报告单;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等)。
(2)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证明、结算发票、清单及其复印件、住院病历,及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等(如:交通事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
三、报销比列:
第一级(100%赔付):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第二级(75%):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缺失的。
第三级(50%):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缺失的。
第四级(30%):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五级(20%):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
第六级(15%):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七级(10%):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拓展资料: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