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业《宏观经济学》的问题,高手来!!!
高鸿业《宏观经济学》650页,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为倾销幅度,正常价格一般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贸易中用于消费时的国内销售价格。使用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作为正常价格,必...
高鸿业《宏观经济学》650页,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为倾销幅度,正常价格一般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贸易中用于消费时的国内销售价格。使用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作为正常价格,必须符合以下几项条件:一是国内销售价格须具有代表性,即有关产品在国内市场中的销售占该产品出口的5%以上,这一条件旨在防止出口商通过较小的国内销售量人为的抬高正常价格,降低倾销的幅度或使倾销不存在。
问题: 抬高正常价格应该加大了倾销的幅度吧,怎么还能使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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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太好了 就是最后那句话“详细些”高老爷子是写教材 没法子太详细。这段话是源于《反倾销协议》中关于正常价格确定的条款。原话如此 不是笔误 高老爷子教诲全国 数次修订不会再留太多问题了。具体解释大概是这样,正常价格是一种出口国内的价格,反倾销协议规定以量来确认国内价格具有代表性,即占出口量百分之五以上,而如果贸易商人为的抬高国内销售价格,那么国内销量会低于5%,这时候根据《反倾销协议》其国内销售价格不能作为正常价格的指示(不管高还是低)没有所谓的正常价格就没有倾销了,所以这个问题在于防止毁掉尺子,而不是篡改上面的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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