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国家的吗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是属于民政部管理的民间福利机构,不属于国家单位。
根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残障儿童、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支持社会老年福利机构和困境中的老年群体,改善教育和生活质量;
(三)支持贫困地区、灾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解决在社会福利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教育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开展与社会福利教育相关的国际合作与业务交流;
(六)支持社会管理与社会福利方面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社会管理人才;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扩展资料: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是国家的。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民政部。基金会的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7号。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地区。本基金会的原始注册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来源于发起单位的捐赠。
扩展资料: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法》
是国家的。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性质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民政部,基金会宗旨是以民为本、关注民生、扶危济困、共享和谐、服务社会福利事业。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号:基证字第0037号,组织机构代码:50001979-5,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6层。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一直坚持“立足民间、携手伙伴”的理念,致力于提高社会困境群体的社会福利水平,开展助孤、助残、助学、助困、助老服务、大病救助、社区发展、救灾救援、行业支持、公益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
培育了免费午餐基金、芒果V基金、童享工程、暖心工程、授渔计划、暖流计划、919大病救助工程、梧桐成长计划等一批在社会上拥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项目,并多次获得中华慈善奖。截至2018年5月,累计捐赠收入突破20亿元,公益支出近15亿元。
向贫困连片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的儿童、老人等群体以及部分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口等特殊弱势群体提供资金、物资的直接资助等服务,项目实施地区遍布全国各地。
扩展资料:
基金会开展的公益项目先后获得了“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奖”、“2011中国教育年度十大公益品牌”、2011年、2012年“中国慈善推动者奖”、“2012优秀公益项目奖”、“2012年第二届中国社会创新奖”、“2013年中国慈善推动者奖”。
为更好地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传播社会正能量,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康养公益基金,同时设立康养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17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康养公益基金授牌仪式在北京红湖江山老年公寓举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基金会简介
基金会性质: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是属于民间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