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一批零件,甲每小时可做18个,乙单独做要12小时完成。现在由甲乙二人合做,完成任务时,甲乙生产零件
.生产一批零件,甲每小时可做18个,乙单独做要12小时完成。现在由甲乙二人合做,完成任务时,甲乙生产零件的数量之比是3:5,甲一共生产零件多少个?为什么?要理由。。。。。...
.生产一批零件,甲每小时可做18个,乙单独做要12小时完成。现在由甲乙二人合做,完成任务时,甲乙生产零件的数量之比是3:5,甲一共生产零件多少个?
为什么?要理由。。。。。。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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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3:5,所以乙每小时做18*5/3=30个。所以共有30*12=360个。
共同做时用时360/(18+30)=7.5小时,所以甲做了18*7.5=135个。
共同做时用时360/(18+30)=7.5小时,所以甲做了18*7.5=135个。
追问
感觉好像您的思路也不太清楚啊!!!
追答
因为甲乙生产零件的数量之比是3:5,所以乙每小时做的是甲的5/3倍,所以为18*5/3=30个。
因为乙单独做要12小时完成,所以这批活共有30*12=360个。
所以甲乙共同做这批活时须用时360/(18+30)=7.5小时。
所以甲做了18*7.5小时=1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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