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八个月,上班期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任何保险

我第八个月辞职的时候批了,说干到月底,可是有特殊原因要提前走一天,由于之前开会说月底之前不能请假,否则按辞职处理,没有工资。这种情况我能否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我... 我第八个月辞职的时候批了,说干到月底,可是有特殊原因要提前走一天,由于之前开会说月底之前不能请假,否则按辞职处理,没有工资。这种情况我能否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我该怎么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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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高粉答主

2012-09-28 · 劳动案件远程代理开创者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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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最好有上班到某一天的证据,那你只管走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追问
我们的工资都是发的现金,考勤卡、和我在公司工作期间与客户之间的合同、这些算不算证据?
追答
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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