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问题

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下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假定甲公司未来年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 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下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假定甲公司未来年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2年度涉及所得税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对A设备计提折旧。A设备的成本为4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税法规定,A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6年。假定甲公司A设备的折旧方法和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7.5万元。
(2)2012年7月2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W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W专利技术的成本为2 4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税法规定,W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其成本的150%。假定甲公司W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12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 300万元,累计摊销额100万元;
②2012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87.5万元。
(3)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800万元。该商誉系2010年12月10日甲公司从丙公司处购买丁公司100%股权并吸收合并丁公司时形成的,该商誉初始计量金额为4 000万元,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已经交纳与转让丁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购买丁公司产生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者清算相关资产、负债时,允许税前扣除。
甲公司认为商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2012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4)甲公司的C建筑物于2010年12月30日购入并直接出租,成本为3 6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2年12月31日,已出租C建筑物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00万元,其中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已出租C建筑物以历史成本按税法规定扣除折旧后作为其计税基础,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自购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2012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发生额100万元;
②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50万元。
(5)甲公司2012年1月1日,以1 00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和实际年利率均为5%,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元。
要求:
(1)根据事项(1)至(5),分别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说明判断依据;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请说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办法。
(2)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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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事项(1)至(5),分别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说明判断依据;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请说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办法。

①不正确。会计折旧年限大于税法折旧年限,产生可抵扣差异15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不是递延所得税负债37.5万元。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应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万元
同时冲销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 3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
②不正确。无形资产摊销额错误,无形资产应从取得的当月摊,原2400万元应摊销=2400÷10×7÷12=140万元。另,加计扣除50%部分还应摊=1200÷10×7÷12=70万元。无形资产应累计摊销为140+70=210万元。原会计处理少摊销110万元。
原会计处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错误,由于初始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不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更正如下:
借:管理费用 110
贷:无形资产 11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87.5
贷:所得税费用 287.5
③不正确。计提的减值准备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800×25%=200万元,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
④不正确。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发生额58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4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应为24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0(原已确认25,应确认145,补差额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0
⑤不正确。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元。应作为永久性差异处理。

(2)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①2012年应交所得税=(10000+150-210+800-580-50)×25%=10110×25%=2527.5万元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150+80)×25%=237.5万元;
③递延所得税负债=580×25%=145万元;
④所得税费用=2527.5+145-237.5=2435万元;
⑤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43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2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45
匿名用户
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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