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杰的主要经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上海沦陷时到上海慈兴难民所避难,在难民所主动为难民服务并宣传抗日救国思想。在难民所由地下党员诸敏动员参加了革命。1939年4月被介绍到驻扎在澄西的新四军叶飞部老六团(对外称江抗二路地方武装部)工作,先后参加苏锡常地区的顾山、浒墅关、安家舍等战斗,1940年10月被吸收入党,派到澄西县任军事工作和通讯总站政治指导员,为争取地方实力派大刀会,他自告奋勇独自一人前往该会总部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时,被该会总部人员砍了3刀,落下跛足残疾。后被调地方工作,任澄西县二区区长。1941年5月起先后任山南县抗日民主政府军事科长、副县长。1945年10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地方党政军人员随新四军北撤苏中地区,他被留守江南,任中共丹北中心县委委员,江南留守处军事部部长,带领短枪队活动在金丹武地区。1948年8月中心县委决定建立中共金丹武工委,以迅速恢复金丹武和长滆地区的工作,受命任工委书记,他通过地方人士找回外出隐蔽的留守人员,重建武装,迎接解放军渡江南下。1949年4月苏南解放时在金坛收缴武器、接收国民党党政军机关。5月调丹阳县任第一副县长。1950年7月任镇江专员公署民政处处长,1952年6月民政处改民政科,任科长。1952年10月起先后任中共丹阳县委代书记、书记。1954年7月起先后任中共镇江地委城市工作部部长、工业部部长,1955年6月任地委常委、专员公署专员。1956年8月至1957年12月任地委副书记,期间在中共中央党校高干部学习1年。1958年1月任中共镇江市委第一书记,兼任市政协主席。1961年11月中共镇江地委设立书记处,任书记,兼任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63年2月起至“文化大革命”任地委副书记。“文化大革命”遭批斗,1978年11月恢复工作,调苏州地区行政公署任副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