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交往四个月,花了二十多万,现在她要和我分手,我可以要求拿回贵重物品或要求她还钱吗?
她的信用卡还了一万三,房贷还了五万,手机两个买了一万一,手饰买了三万,还有微信转的记已经记不清楚了,还有每个月的生活费一万二...
她的信用卡还了一万三,房贷还了五万,手机两个买了一万一,手饰买了三万,还有微信转的记已经记不清楚了,还有每个月的生活费一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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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证据是借给她的
那就可以追回来的。
首饰如果是订婚用的
也可以追回。赠予的很难
那就可以追回来的。
首饰如果是订婚用的
也可以追回。赠予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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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太多,那就不是:找对象,就做买对象,在这期间你是不是把人家当商品使用来,使用够了就分手,你有钱那个时候那个用,失去了找对象总则,触犯的找对象的底线,怪不得人家要和你分手,你多 靠不住啊。跟你没有安全感,再有钱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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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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