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和两税法的区别,及有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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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tlj001
2012-11-07 · TA获得超过86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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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我所知:
简单地说就是将以人口数纳税改为以资产的多少来纳税
唐朝前期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源于北魏到隋朝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调、力
役制度。租庸调制的特点是以丁为征收单位,不服徭役可以折“庸”代替。这个定制为唐王朝聚敛了巨额的财富。后来,随着土地买卖和兼并的盛行,均田制逐渐遭到破
坏,农民受田普遍不足。政府又不断加重赋税,致使许多农民破产逃亡,政府控
制的纳税人数越来越少,财政收入减少。这样,租庸调制行不通了。780年,唐政
府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规定每年分别在夏秋两季征税。它的主要内容为:政府根据每年的开支确
定赋税总额然后摊派征收;以779年的垦田数作为摊派税额的标准;租庸调和其他
杂税全部取消,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征收地税和户税;商人在所在的州县纳税,
税率为资产的三十分之一。
两税法的特点是从按丁征税转为按财产征税。它从法律上取消官僚地主的免税特
权,扩大了征税面。同时,它将各种赋税加以合并,体现了赋税的发展规律,是
中国税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两税法一直实施到明朝中期,颁行“一条鞭法”
后才废止。
操场的哥
2018-03-31 · TA获得超过1.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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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我所知:


简单地说就是将以人口数纳税改为以资产的多少来纳税
唐朝前期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源于北魏到隋朝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调、力
役制度。租庸调制的特点是以丁为征收单位,不服徭役可以折“庸”代替。这个定制为唐王朝聚敛了巨额的财富。后来,随着土地买卖和兼并的盛行,均田制逐渐遭到破
坏,农民受田普遍不足。政府又不断加重赋税,致使许多农民破产逃亡,政府控
制的纳税人数越来越少,财政收入减少。这样,租庸调制行不通了。780年,唐政
府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规定每年分别在夏秋两季征税。它的主要内容为:政府根据每年的开支确
定赋税总额然后摊派征收;以779年的垦田数作为摊派税额的标准;租庸调和其他
杂税全部取消,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征收地税和户税;商人在所在的州县纳税,
税率为资产的三十分之一。


两税法的特点是从按丁征税转为按财产征税。它从法律上取消官僚地主的免税特
权,扩大了征税面。同时,它将各种赋税加以合并,体现了赋税的发展规律,是
中国税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两税法一直实施到明朝中期,颁行“一条鞭法
后才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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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101890
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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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租庸调制 两税法 条件 均田制实施(国家对土地的有效控制) 均田制破坏(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 目的 巩固统治、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 缓和矛盾、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叫“租”; 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调”;纳绢代役叫“庸”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一年分夏季、秋季两次收税。 意义 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和进步;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扩大了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财政收入,按各户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作用 荒地被开垦,人口增加,巩固了唐政权。 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人,由于地主把赋税转嫁给农民,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阶级矛盾仍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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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渝之北
2012-11-07 · TA获得超过24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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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点讲,租庸调,交钱,交物,服徭役。两税法,大部分税都可交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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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u360
2020-09-13 · VX同号
Tiku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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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征收赋税沿袭北魏的租庸调制。租庸调以人丁为依据,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可以用绢或布代役,叫作“庸”,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
唐朝建国以后,土地兼并便在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增多。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
安史之乱以后,国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土地兼并更是剧烈,加以军费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
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古诗云:“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该诗所指的赋税制度是两税法。
……
井田制----初税亩——均田制——输籍法——租庸调——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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