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2020-01-19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地质工作的对象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主要是地壳),研究探索它的现状、形成和演变规律,科学利用各类地质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广泛的基础信息支撑。地质工作的产品、需求以及产业属性等存在明显的特点和规律,地质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必须遵循地质工作规律。
一、地质工作的产品与服务
(一)地质产品经济属性及其提供方式
地质工作能够提供多种产品,主要包括:各类地质图件、地学数据库、地质勘查报告、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知识形态的产品,系列综合出版物和专题报告等。其中,矿产勘查报告具有信息产品的特点,且以实物(矿产资源储量)为载体,信息的价值取决于其载体的价值大小。
运用公共产品理论,结合地质工作的产品特点,可以将地质工作产品分为公共地质产品、准公共地质产品和非公共地质产品。区域性地质调查目的是提供满足公共需要的基础地质信息,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于纯公共地质产品;区域性矿产资源调查目的是提供后备勘查基地,产品可以部分地具有竞争性或排他性,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预查,及程度更高、且设置了矿权的矿产勘查产品,是非公共地质产品(表1)。一般面上的,为提供后备勘查基地的地质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一旦设置了探矿权,地质产品就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矿权的设置是区分矿产地质产品性质的重要标志。由此可见,从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到区域矿产资源调查,再到预查、普查、详查、勘探,随着地质工作程度的增加,产品性质也从纯公共地质产品,到准公共地质产品,再到非公共地质产品发生转变。地质工作的风险性决定了地质产品有可能从非公共产品转化为准公共产品。由于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性,探矿权人经过勘探投入,放弃了经证明没有开采价值的矿产地的矿权,非公共地质产品又转化为准公共地质产品。
表1 地质工作的产品性质
目前,随着私人对公共产品生产与提供的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有了公共提供、市场提供和混合提供三种基本方式。提供方式的选择首先应该符合效率要求。公共产品有效率的供给通常需要政府行动,私人产品则可以通过市场有效率地配置。纯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提供,这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私人产品由市场提供,市场对提供公共产品是失灵的。准公共产品可以采取公共提供方式,也可以采取混合提供方式。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直接组织生产,即所谓公共生产;也可以由私人生产,政府来购买。究竟采用何种方式生产,取决于如何更高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二)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和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完整的公共地质产品生产过程,包括产品的生产阶段、扩散与提供服务阶段和应用阶段。各阶段彼此传递需求信息。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包括原创性生产,情报资料的获得与综合,成果的深加工等。原创性生产即通过地质调查活动,生产出可供利用的地质调查产品;情报资料的获得与综合是通过资料收集综合获得地质调查成果,这也是地质调查成果的一个重要来源。公共地质产品的扩散与服务是公共地质产品应用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扩散和服务途径包括:资料馆藏服务、年报、网站、成果发布会、报纸杂志、专报材料、年度报告等。公共地质产品的用户主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公共地质产品通过生产、扩散与服务提供给用户使用,用户的需求又可逆向传递给产品生产者,再进行新的产品生产,这样构成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与使用循环。
在计划经济时期,公共地质产品和非公共地质产品不分,完全由国家提供,所以,当时有人说地质工作游离于经济之外。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公共地质产品需要政府提供;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要分开运行。矿业权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完善,使得矿产勘查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受到法律保护,这为公共地质产品和非公共地质产品运行分开提供了制度依据。
公共地质产品应当采用公共生产的方式,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支专门的、一定规模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才能高效率、可持续地提供公共地质产品和服务。公益性地质工作是认识地球、了解地球,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超前性工作,向社会提供地学信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久性支撑,是集科学与技术、理论与实践、科研与调查为一体的多学科联合攻关的工程。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需要依靠系统的野外实地调查及各种先进的方法手段,获得对地质作用、过程和演化的认识。这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是对客观地质现象及其演化规律不断认识的过程,需要大量数据和知识的积累。因此,必须有固定的机构和地质调查人员进行长期持续的工作经验积累,这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地质工作发展的经验。从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重要发展中国家地质工作发展的历史看,无论经济发展程度如何,各国均保留有国家专门的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地调机构)。大多数国家地调机构是联邦政府部委的直属机构,虽然所属的部门不同,但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机构,其性质和定位具有相似性。如美国地调局一直保持着近1万人的地质调查队伍,并在全国设置了约200个办事处;除了联邦地调局外,各州都有自己的地调局,分属自然资源部门。加拿大国家地调局最近几年职工数量变化比较大,1995年拥有职工近1000人,1999年有600多人;此外,各省尚有自己独立的地调局,合计有职工近1000人。澳大利亚地调局在1994~1995年拥有职工520人,1999~2000年为400人;此外,各州有独立的地调局。
由此可见,公益性地质工作作为相对独立的公共事业,其工作内容由国家需要决定,经费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成果提供全行业、全社会使用,必须有一支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长期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非公共地质产品由市场提供。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国家财政资金可以投入非公共地质产品,但这种投入是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其目的是引导和促进市场提供非公共地质产品,而不是代替市场提供非公共地质产品。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必须分开运行,有机结合。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有机结合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在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部署上,尤其是对于准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要尽可能弥补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不足,促使二者的有机结合;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三是要发挥好地勘基金的引导作用。
二、地质工作的需求特点
(一)地质工作存在常态需求和非常态需求
所谓“常态需求”是指这种需求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可以是稳定增长,但不会有大的波动。公益性地质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服务于政府的管理职能,只要管理职能存在,这种需求就存在;同时它也服务于企事业单位,并提供广大公众日常所需要的地质信息,如同天气预报的信息一样,也是某些生产、生活不可离开的常态需求。因此,公益性地质工作需要有经常性投入。
“非常态需求”是为了满足特定的目标而产生的对地质工作的需求,一旦目标实现,这种需求就终止。非常态需求的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对过去的常态需求欠账太多,长期积累形成了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于是被迫通过设立国家专项来解决,从而具有了非常态的解决方式,国家重大专项“海保工程”就属于这类例子;二是由于经济、社会、科技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产生的某些重要的新需求,也需设立国家专项来解决,青藏高原专项就是在西部大开发、找矿大突破、青藏铁路建成通车等多种新出现的因素的综合推动下产生的。战略性矿产勘查也是非常态需求的例子,是在我国特定的发展阶段,市场体系还不完善,为了实现宏观目标,采取国家财政投入矿产勘查,通过降低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可以认为是“非常态需求”。非常态需求具有阶段性、应急性特点,完成了专项,解决了问题,其需求就已满足。
(二)不同类型地质工作对管理的要求
国家地质工作需求类型见表2。其中,常态工作又包括:调查性、综合性和服务性工作。调查性地质工作包括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环境地质调查与地质灾害监测、海洋地质调查、物化遥调查等。综合性地质工作包括:地质科学研究、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境外地质工作与信息综合等。非常态工作包括:阶段性和应急性工作。如战略性矿产勘查、危机矿山找矿、应急性地质灾害调查等。
表2 国家地质工作需求类型表
常态地质工作是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基本任务,也就是说以常态地质工作的规模和结构,作为建设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主要依据。对于常态地质工作中的调查、研究性工作,应建立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合理、业务相对齐全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即实体队伍,推进调查与研究相结合。同时,应建立常态的经费和项目保障机制。要有长期规划、连续计划和相对稳定的项目和经常性经费支持。
非常态地质工作大部分是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完成。其中,需要国家财政出资的非常态地质工作,如战略性矿产勘查等,应建立应急性机制,通过设立国家专项完成;以组织实施为主;可建立由部分精干技术为支撑、以组织管理为主的精干队伍,即非实体队伍。
三、地质工作的产业属性
地质工作分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公益性地质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商业性地质工作具有产业依附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具有很强的关联性。
(一)公益性地质工作是独立性的公共服务事业
公益性地质工作,一般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其投入属国家计划性质。工作费用由公共财政提供,实行预算、决算管理,形成的成果,无偿提供给全社会使用。因此,公益性地质工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服务事业。由此可见,公益性地质工作具有独立性,在国内外的产业分类中,都有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一席之地。认识这种独立性,对建立地质工作体制,理顺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关系以及地质工作的计划和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商业性地质工作具有产业依附性
商业性地质工作依附于各种主产业,在所服务的主产业中具有相对独立性。商业性地质工作为其主产业提供市场有偿服务。目前形成的产业主要有:依附于矿业的矿产勘查业,依附于建筑业的工程勘察施工业,依附于环保产业的地质环境治理产业;正在形成的产业有依附于旅游业的地质旅游资源勘查与保护产业,依附于农业的农业地质调查等(图1)。地质工作的产业依附性反过来反映了不同主产业对地质工作的需求和依赖性,是地质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特别是商业性地质工作,正是在这种依赖性和依附性的相互作用下迅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中每一种产业,只要它对地质工作产生了需求和依赖,都有可能发展成一个新的应用地质分支。一些新的应用地质分支如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医学地质等也正在发展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地质工作将延伸到更多的产业。
图1 地质工作产业体系示意图
独立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与依附于各种主产业的商业性地质工作,构成了地质工作的产业体系。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有着很高的产业关联度。由于商业性地质工作具有产业依附性,国民经济各个层次的产业都可能对商业性地质工作产生需求,商业性地质工作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说,地质工作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三)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具有很强的关联性
在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过程中,要强调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有机结合问题。这关系到如何有效地实现我国地质工作的重大突破,缓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瓶颈约束的大问题。市场经济具有开放、竞争、高效率和分工协作的特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可以在市场中大有作为。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有些工作需要公益性队伍承担,如在矿产勘查的普查、详查和勘探阶段,甚至矿床开采阶段,都需要一些配套的基础地质工作和地质科研工作。需要多少,是由客观地质规律决定的;需要谁来干,是由竞争决定的,目的是为了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矿产勘查信息。同样,在公益性地质工作中,有些工作也需要公司、企业的介入,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由此可见,只有实现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至于承担工作后的产权关系、利益分配等问题,企业和事业单位都有其基本的制度和政策规定。
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有机结合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在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部署上,尤其是对于准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要弥补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不足,促使二者有机结合;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三是要发挥好地勘基金的引导作用。实践证明,不少矿点和重要矿床是在区域地质填图过程中发现或发现重大线索的。在勘查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企业、勘查单位和找矿者个人的利益关系,优化配置各种勘查要素,实现优势互补。
四、地质工作的其他特点
(一)探索性和生产性
地质工作的对象是自然界的客观地质体,因此具有未知性。地质工作在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也是认识地球的过程。因此地质工作一方面要对未知的地质客体、地质规律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另一方面还要把已取得的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当中。因此,在地质工作中应注意它所承担的科研性和生产性双重任务,采取不同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分别对待。
(二)地域性
矿产的形成具有空间的规定性,什么矿,在什么样地质条件下生成,进而在什么地区生成,是严格受成矿规律控制的。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这一点对矿产地质工作的开展具有严格的规定。加强地质工作,不能像开工厂、开商店那样,主观可以选定,而是必须服从地质规律、服从地质工作规律。
(三)地质工作阶段性和长周期性
地质勘查工作是地质工作者利用成矿地质理论和勘查技术手段与方法,对客观地质情况和矿产资源进行调查研究的活动。它不仅需要较长的工作过程,而且也需要按照不同的工作程度和要求来划分不同的工作阶段,这就是地质勘查工作的阶段性。为了加强对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统一管理,缩短勘查周期,使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与矿山基本建设程序紧密衔接,《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将我国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
地质勘查周期是地质工作程序中从预查、普查、详查到勘探的全过程。不同矿床,受各种不同的自然地质、地理因素影响和制约,具有不同的形成环境和地质条件。由于找矿勘探活动是探索复杂地质体的艰苦过程,具有较长的生产周期。这一周期长短受科技发展水平、地质勘查的技术装备和人员素质、找矿难度,以及矿床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勘查技术条件等影响。根据统计,地质勘查的工作周期,一般都要在5~10年,甚至更长。
(四)地质工作具有高风险性
由于各种矿产资源所处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矿产地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等不确定因素很多,而且千差万别,致使地质工作投入的劳动与取得的地质成果没有确定的比例,造成投资者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矿产地质工作具有极大的风险性。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预查、普查阶段,所以一般社会资金都不愿意向高风险阶段矿产勘查投入,金融机构不愿意向高风险矿产勘查阶段放贷。
(五)地质工作超前性和效益后续性
地质工作是以自然界的地质客体为工作对象,客观上受各种自然地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各个矿种和具体矿床之间具有不同的形成环境和条件,而且受社会需求、找矿勘查条件和难度、外部经济、地理、建设条件等动态因素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地质工作必须具有超前性,需要提前一个5年、一个10年去开展。这种超前性,在矿产资源勘查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一个大型矿产地,从发现、肯定到勘探完毕,少则5年,多则10年乃至10年以上;勘探完成了还要进行基建,又需要一段时间,所以矿产开发,没有必要的提前量,必然影响到整个矿业的发展。同时这种“超前性”形成的地质工作成果若不被后续产业所利用,本身无法全面地进行成果的效益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地质工作成果的效益,必须由后续相关产业效益来体现。因此,衡量地质工作效益,不但要评价地质工作本身的经济效益,尤其要从国民经济活动的角度出发,考虑和评价地质成果所产生的后续效益。
(六)矿产勘查难度递增性
矿产勘查难度,是指矿产勘查过程中,根据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运用各种找矿方法或勘探手段,找到并探明具有工业价值矿床的难易程度。由于地质勘查程度的不断提高,易于发现和开采的矿床日益减少,勘查难度随时序递增,直接影响到勘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的变化,造成勘查效果下降,成本明显提高。
(七)地质信息和知识的积累性与连续性
地质工作在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也是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地质工作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地获取新的地质信息和知识,地质工作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就是地质信息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浅到深的连续积累过程,每一个有效的地质信息都将成为后续地质工作和研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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