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木三分这个成语原本是用来形容什么?
书法笔力强劲
入木三分这个成语原本是用来形容书法笔力刚劲的,现在是形容对文章见解深刻。出自于张怀瓘《书断·王羲之》。入木三分的近义词有:力透纸背、铁画银钩等;反义词有:略见一斑、管中窥豹等。”
”入木三分“典故
东晋明帝有一次要到京都建康北郊覆舟山祭祀土地神,让王羲之把祭文写在木制祝板上,再派人雕刻。刻者把木头剔去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墨迹竟渗进木板深处,直到剔去三分厚才见白底。观里的道士早就钦慕他的书法,便请他写部《黄庭经》作为交换。
王羲之实在太喜欢那些鹅了,便同意了。于是王羲之给观里写了部《黄庭经》,道士便把那些鹅都送给了他。 还有一次,当时的皇帝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辞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雕刻的工人在雕刻时非常惊奇,王羲之写的字,笔力竟然渗入木头三分多。
他赞叹地说:“右军将军的字,真是入木三分呀!”
入木三分这个成语原本是用来形容书法笔力刚劲的,现在是形容对文章见解深刻。
成语出处:
唐朝·张怀瓘《书断·王羲之》:“晋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
释义:晋帝时,朝廷在北郊举行祭祀大典,更换祝版时,工人削去他的字,渗入木板三分。
名人故事:
王羲之,字逸少,晋朝时琅琊(今山东临沂)人。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因为他曾经做过右军将军,所以后人又称他为王右军。他博采众长,开创了一种独具一格的书法风格,被后人喻为"书圣"。
王羲之的字写得这样好,固然与他的天资有关系,但最重要的还是由于他的刻苦练习。他为了把字练好,无论休息还是走路、心里总是想着字体的结构,揣摩着字的架子和气势,而且不停地用手指头在衣襟上划着。所以时间久了,连身上的衣服也划破了。
他曾经在池塘边练习写字,每次写完,就在池塘里洗涤笔砚。时间一久,整个池塘的水都变黑了。由此可以知,他在练习书法上所下工夫之深了。
据说他很爱鹅,平时常常望着在河里戏水的鹅发呆,后来竟然从鹅的动作中领悟出运笔的原理,而对他的书法技艺大有助益。
有一次,他到一个道观去玩,看到一群鹅非常可爱,便要求道士卖给他。观里的道士早就钦慕他的书法,便请他写一部《黄庭经》作为交换。王羲之实在太喜欢那些鹅了,便同意了。于是王羲之给道观写了一部《黄庭经》,道士便把那些鹅都送给了他。
还有一次,当时的皇帝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辞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雕刻的工人在雕刻时非常惊奇,王羲之写的字,笔力竟然渗入木头三分多。他赞叹地说:“右军将军的字,真是入木三分呀!”
意思是形容书法笔力刚劲有力,也比喻对文章或事物见解深刻、透彻。
出处:唐朝·张怀瓘《书断·王羲之》
版本原文
晋王羲之,字逸少,旷子也。七岁善书,十二见前代《笔说》于其父枕中, 窃而读之。父曰:“尔何来窃吾所秘?”羲之笑而不答。母曰:“尔看用笔法。” 父见其小,恐不能秘之。语羲之曰:“待尔成人,吾授也。”羲之拜请:“今而用之。使待成人,恐蔽儿之幼令也。”父喜,遂与之。不盈期( jī ) 月,书便大进。
卫夫人见,语太常王策曰:“此儿必见用笔诀,近见其书,便有老成之智。”涕流曰:“此子必蔽吾名!”
晋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
三十三书《兰亭序》。三十七书《黄庭经》。 书讫,空中有语:“卿书感我 [2] ,而况人乎!吾是天台丈人。”自言真胜钟繇。羲之书多不一体。 (节选自唐朝·张怀瓘《书断·王羲之》)
原文今译
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字号逸少,是东晋书法家王旷的儿子。七岁就擅长书法,十二岁看见在他父亲枕下的前代的《笔说》,他偷来读。父亲说:“你为什么要偷被我秘密收藏的东西?”王羲之却笑着不回答,母亲问:“你看的是用笔法吗?”
父亲看他年纪还小,担心他不能守住秘密,告诉王羲之说:“等你长大成人我再教你书法。”王羲之跪了下来说:“就让孩儿看看这书吧,长大再看就耽误了孩儿幼年的美好才华与发展了。"父亲很高兴,于是立刻就把书给了他。还不到一个月时间,(王羲之的)书法就有了很大进步。
卫夫人知道后,告诉太常王策说:“这孩子一定看过用笔诀窍,最近看见他的书法,就已老成大器。”流着眼泪说:“这孩子将来名声一定超过我。”
东晋明帝有一次要到京都建康北郊覆舟山祭祀土地神,让王羲之把祭文写在木制祝板上,再派人雕刻。刻者把木头剔去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墨迹竟渗进木板深处,直到剔去三分厚才见白底!刻者惊叹其笔力雄劲:“竟入木三分!”后“入木三分”成为成语,比喻书法功力好或分析问题透彻。
三十三写了《兰亭序》,三十七写了《黄庭经》,写完后,空中有人语说:“卿的书法都感动我,而况世人呢?我是天台丈人”。天台丈人称王羲之的楷书胜过了钟繇。(本句意或为“王羲之自认为自己的楷书胜过了钟繇”)羲之书法多数不是一种字体。
扩展资料
名人故事
王羲之,字逸少,晋朝时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因为他曾经做过右军将军,所以后人又称他为王右军。他博采众长,开创了一种独具一格的书法风格,被后人喻为"书圣"。
王羲之的字写得这样好,固然与他的天资有关系,但最重要的还是由于他的刻苦练习。他为了把字练好,无论休息还是走路、心里总是想着字体的结构,揣摩着字的架子和气势,而且不停地用手指头在衣襟上划着。所以时间久了,连身上的衣服也划破了。
他曾经在池塘边练习写字,每次写完,就在池塘里洗涤笔砚。时间一久,整个池塘的水都变黑了。由此可以知,他在练习书法上所下工夫之深了。
据说他很爱鹅,平时常常望着在河里戏水的鹅发呆,后来竟然从鹅的动作中领悟出运笔的原理,而对他的书法技艺大有助益。
有一次,他到一个道观去玩,看到一群鹅非常可爱,便要求道士卖给他。观里的道士早就钦慕他的书法,便请他写一部《黄庭经》作为交换。王羲之实在太喜欢那些鹅了,便同意了。于是王羲之给道观写了一部《黄庭经》,道士便把那些鹅都送给了他。
还有一次,当时的皇帝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辞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雕刻的工人在雕刻时非常惊奇,王羲之写的字,笔力竟然渗入木头三分多。他赞叹地说:“右军将军的字,真是入木三分呀!”
王羲之(公元303-公元361年,另说公元303-公元379、公元307-公元365、公元321-公元379年),字逸少,东晋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后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他出身于名门。
入木三分这个成语原本是用来形容书法笔力刚劲的,现在是形容对文章见解深刻。
出处:出自唐朝·张怀瓘《书断·王羲之》,“晋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
翻译:东晋明帝有一次要到京都建康北郊覆舟山祭祀土地神,让王羲之把祭文写在木制祝板上,再派人雕刻。刻者把木头剔去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墨迹竟渗进木板深处,直到剔去三分厚才见白底!刻者惊叹其笔力雄劲:“竟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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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木三分”的故事:
有一天,王羲之把字写在木板上,拿给刻字的人照着雕刻。这个人先用刀削木板,却发现笔迹竟然透进木板里有三分深度,这件事情可是轰动了整个京城,“入木三分”也就成了人人皆知的成语了。用毛笔写字在木板上,而笔迹还能透进三分的深度,除了身怀绝技的人还有谁会有这种能力呢?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见这位“书圣”所写的字,笔力非常雄厚,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于是,后来的人便根据这段故事的情节,直接把“入木三分”,用来形容人们写文章,或者是说话的内容非常深刻。以后只要说故事的人,把故事的情节说得生动逼真,我们也可以夸赞他说故事说得“入木三分”.
入木三分这个成语原本是用来形容书法笔力刚劲的,现在是形容对文章见解深刻。出自于张怀瓘《书断·王羲之》。入木三分的近义词有:力透纸背、铁画银钩等;反义词有:略见一斑、管中窥豹等。
王羲之从小就擅长书法,在他十二岁的时候,看到父亲枕下的《笔说》,并偷来读。后来,在王羲之的请求下,父亲同意把书给他看。不到一个月,王羲之的书法就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次, 东晋明帝要祭祀土地神。于是,便让王羲之把祭文写在木制祝板上,再派人雕刻。雕刻的人把木头剔去好几层后,发现王羲之的墨迹已经渗入到木板深处,一直到剔去三分厚才看到白底。于是雕刻者惊呼道“竟入木三分!”
王羲之 ,字逸少,琅琊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东晋大臣、书法家,丹阳尹王旷的儿子,太尉郗鉴的女婿,有“书圣”之称。凭借门荫入仕,历任秘书郎、江州刺史、会稽太守,累迁右军将军,人称“王右军”。永和九年,组织兰亭雅集。撰写的《兰亭序》,成为“天下第一行书”。永和十一年(公元355年),称病弃官,迁居于绍兴金庭。升平五年(361年),去世,安葬于瀑布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