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

 我来答
杨偈
2022-04-27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6495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217万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三部分: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 其中住院生产费用不用担心,医院会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700,二级医院1800,三级医院1900;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门诊部分和生育津贴都需要通过单位报销,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 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 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 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门诊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法律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缓缴生育保险费的,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缓缴生育保险费申请。

接到用人单位提出的缓缴生育保险费的申请后,由地方税务机关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经批准缓缴后方可缓缴,但缓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缓缴生育保险费期间所发生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待用人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经审核,按生育保险规定给予报销。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会保障费中列支;属于企业的在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等,下同)、引产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享受下列期限的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

(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职工,还可按下列规定增加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条件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2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者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四)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工资。

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01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0305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