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不可省略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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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
公文标题三要素是公文标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要素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名称。
其特点是各自具有较为固定的顺序位置,准确简要地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便于受文单位和读者从标题中直接知晓文件的作用,明了事由和文件概貌,分清文种,有利于公文处理和文书分类管理工作。
按照三要素不同的结构形式变化和位置,可构成三要素俱备式标题、事由加文种名称式标题、发文机关加文种名称式标题、单纯文种式标题。
公文文种的选择:
正确选择并在公文上标明文种,将会给公文的形成和办理带来便利,并有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我国行政系统通用公文文种体系中包括有:条例、规定、办法、决定、命令、指示、批复、通知、通报、公告、通告、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它们性质不同,各有特定的适用范围。
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二是看作者的法定权限;三是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现公文主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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