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搬进2个月,合同是2年。现在房东要收房,说是这2个月房租不要了,想问一下他们还要承担别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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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房主违约,自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您好,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n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n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n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房东没有权利这样做,合同没到期收回需要支付违约金,详情可以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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