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辞退的问题

您好,仲裁员,我是从2012年8月12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15日以莫须有的理由告知我被辞退,当时我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他们的理由是说我离开工作岗位而... 您好,仲裁员,我是从2012年8月12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15日以莫须有的理由告知我被辞退,当时我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他们的理由是说我离开工作岗位而导致工作进度停止,但当时我是去厕所而离开的工作岗位,而且时间在5分钟左右,并未故意影响工作进度,请问这样是算做违约吗?但是我的劳动合同上没有公司的盖章或签字,那份合同是否有效,如果算作违约,那要怎样赔偿呢?请问劳动法有哪些文件可以帮助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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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的窒息6W
2012-11-1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静的窒息6W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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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婚姻家庭律师,从事婚姻家庭研究与诉讼,承接全国范围内婚姻家庭纠纷案件,QQ:9097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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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手中的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的盖章应是公司故意的行为,而公司手中的合同肯定是双方签字或盖章的
其次,公司如果辞退你,需要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如果只是口头辞退,那么辞退的形式违法,你可以继续工作,这没有任何问题
再次,如果公司给你书面的辞退通知书,那么如你所述,公司涉嫌非法辞退,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或者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最后,你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
ocean_tang
2012-11-18 · TA获得超过102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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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已经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
建立请律师协助处理,胜诉的由用人单位付律师费。
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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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_hwq
推荐于2016-02-29 · TA获得超过23.2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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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求其出具书面的通知书,不给书面通知书就坚决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按照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法辞退两倍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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