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的名词解释
舆论监督的名词解释如下:
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中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
舆论则是公众对特定话题所反映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舆论监督常与新闻媒体联系在一起,但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与新闻媒体划等号,因为新闻不一定是舆论,新闻媒体只是传播意见进而形成舆论的工具,总之,新闻媒体的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而非全部,舆论只是借助于传播工具实现其监督的目的。
在中国,舆论监督也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媒介对社会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所谓舆论,即公众对特定话题所表达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所谓监督,《辞海》中的解释是“监察督促”,也即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
“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来表达意见,基于社会公众趋于一致的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总和而形成舆论,从而对社会上出现的现象予以批评或褒扬,揭示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活动。
舆论监督虽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但仍然具有道德等方面的强制力。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经过传播而集合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多数人的意志,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对社会生产、生活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舆论监督所包含的是基于公民监督权的: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权利。“舆论监督”准确的说是一种社会活动,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舆论监督权”,其并非法律概念,也非法律明确加以规定的权利,它只是公民的法定“监督权”的一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