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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劳动者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那么按照28/7=4*5=20+2=22(天)*8(小时)=176小时,超出部分算为加班时间。但是根据我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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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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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最多加班时间为4*4=16+2*(4/7)=17(小时)因此最长工作时间为176+17=193(小时)
你们公司已经违法。
至于计件工资,可根据37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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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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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最多加班时间为4*4=16+2*(4/7)=17(小时)因此最长工作时间为176+17=193(小时)
你们公司已经违法。
至于计件工资,可根据37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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