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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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指一国中央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和存款金融机构必须缴存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法律规定的商业银行准备金与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比率。
拓展资料: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不能全部放贷出去,必须按照法定比率留存一部分作为随时应付存款人提款的准备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第四十六条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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