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个应急照明灯的照度是多少?
疏散走道最低1.0lx
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最低3.0lx
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避难走道最低5.0lx
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最低10.0lx;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避难走道最低10.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间、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设备用照明,作业面的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具体详见GB50034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扩展资料:
应急照明的分类:
备用照明:当正常照明因故障而熄灭时,应设置应继续正常工作或活动的场所。
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因故障而熄灭后,应在确保有潜在危险的人安全的地方安装安全照明。
疏散照明:正常照明失灵后,需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
3、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室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低于10.0lx
4、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低于5.0lx